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做好臺風過后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復工前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
文號:甬建發〔2015〕133號
各縣(市)區、管委會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市安質總站、建管處,各有關單位: 2015年7月9日以來,我市受臺風“燦鴻”影響,遭特大暴雨襲擊,給社會生產生活造成一定的影響,部分地區災情嚴重。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上下一心抗臺防汛,團結一致共度難關,建筑施工安全經受住了嚴峻考驗,大部分地區防臺防汛工作取得了階段性勝利。隨著災后救助和生產恢復工作的推進,各建筑工地將陸續復工。為切實做好全市房屋建筑工地災后復工的安全防范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復工前的安全排查工作 各地要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精神,積極動員和組織人力、物力、財力,認真做好全市房屋建設工地復工前的建筑安全排查工作,堅決做到“安全排查不過關、工程項目不復工”,確保災后建筑安全生產工作形勢的穩定。 二、嚴格落實復工前安全排查工作責任制 排查工作由建設單位牽頭組織,施工、監理、起重機械安裝(維護)單位共同參與。隱患排除后,工程項目方可復工。 三、全面排查重點領域的安全隱患 重點抓好排水系統、深基坑、腳手架及模板工程、高處作業、臨時用電、塔吊及其他大型機械設備、臨時用房、圍墻圍擋、各類設施的地基等方面檢查。 ?。ㄒ唬┓灿谢邮┕さ脑诮椖?,在臺風暴雨過后,建設單位應組織監理、施工企業對所屬深基坑的安全進行全面檢查,監測單位對基坑安全的穩定性進行數據監測,適當增加對基坑位移的監測頻率。重點檢查:深基坑周邊環境及基坑排水情況;周邊建筑物、基坑頂、地面開裂和沉降情況;基坑內積水情況,集水井和排水溝破壞情況;基坑邊超限堆載情況。對現場基坑存在問題的,需制定處理方案并妥善處理后方可復工。 ?。ǘさ厥褂玫呐R時施工用電系統,應進行全面檢修及維護,確保施工用電安全。 ?。ㄈκ┕がF場使用的塔吊、施工電梯、物料提升機的運行狀況及其基礎,應會同起重機械安裝(維護)單位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及時排查治理安全隱患,確保起重機械設備安全、可靠運行。重點要對制動器、吊鉤、鋼絲繩和安全裝置等進行全面的安全性能檢測,發現軸線移位或傾斜的,要堅決停止使用,并盡快制定安全拆除方案,經審查后盡早拆除。 (四)認真檢查工地外腳手架、承重支模架的安全使用狀況和基礎穩定狀況,對因基礎下陷等原因造成架體變形、傾斜的,應立即拆除,重新搭設;對安全網破損的,應重新掛設。 (五)仔細檢查臨邊、洞口、通道口防護是否完整,對損毀的防護設施應按規范要求重新進行設置。 ?。Ρ慌_風吹倒的工地圍墻、臨時用房等基礎設施,應重新設計規劃,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施工重建。對出現傾斜、嚴重開裂等安全隱患的圍墻要推倒重砌,并在推倒重砌前做好必要的安全警戒。 (七)在建工地圍墻公益宣傳廣告的吹壞或浸損部分,應盡快修復。 (八)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做好被轉移工地從業人員的回遷工作,盡快恢復安全生產秩序。 四、切實加強復工前安全排查的指導督查 各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和安全監督機構要切實負起組織部署責任,指導和督促各方責任主體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的復工檢查工作,并對保障性安居工程、有深基坑的項目、浸水嚴重工程、存在災害險情項目的復工檢查工作進行重點監督抽查。未經安全排查復工的,一經查實,責令立即停工,并報市住建委對相關企業責任予以重點監管。我委將在適當時間對各地災后建筑工程安全復工檢查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具體督查時間另行通知。 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5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