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換發《寧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理人員繼續教育登記本》的通知
市監招協〔2015〕37號
各工程監理企業,各有關單位:
根據《寧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理實施細則(試行)》(甬建發〔2009〕50號)有關規定,為更好地做好寧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理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決定將《寧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理人員考核合格證書》(以下簡稱《合格證書》)換為《寧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理人員繼續教育登記本》(以下簡稱《登記本》),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工程監理企業于2015年12月1日-15日持下列材料到本協會培訓部換取《登記本》。
(一)2014年及以前取得《合格證書》的持下列材料:
1、《完成2015年度安全繼續教育人員匯總表》(附件1);
2、經本協會考勤簽章的《聽課證》。
(二)2015年1月-10月取得《合格證書》的持下列材料:
1、《2015年取得<合格證書>人員匯總表》(附件2);
2、《合格證書》原件。
二、本通知印發后,我協會將對經培訓考核合格的新的安全生產監理人員直接發放《登記本》,不再發放《合格證書》。
三、《登記本》不貼照片,換發的《登記本》編號與原《合格證書》編號一致。
四、《登記本》于2015年12月1日啟用。2015年12月為過渡期,過渡期內《合格證書》和《登記本》均可使用,過渡期后《合格證書》停止使用。
聯系地址:寧波市孝聞街66號6樓
聯系電話:0574-87241970
附件:1、完成2015年度安全繼續教育人員匯總表
2、2015年取得《合格證書》人員匯總表
寧波市建設監理與招投標咨詢行業協會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根據《寧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理實施細則(試行)》(甬建發〔2009〕50號)有關規定,為更好地做好寧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理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決定將《寧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理人員考核合格證書》(以下簡稱《合格證書》)換為《寧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理人員繼續教育登記本》(以下簡稱《登記本》),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工程監理企業于2015年12月1日-15日持下列材料到本協會培訓部換取《登記本》。
(一)2014年及以前取得《合格證書》的持下列材料:
1、《完成2015年度安全繼續教育人員匯總表》(附件1);
2、經本協會考勤簽章的《聽課證》。
(二)2015年1月-10月取得《合格證書》的持下列材料:
1、《2015年取得<合格證書>人員匯總表》(附件2);
2、《合格證書》原件。
二、本通知印發后,我協會將對經培訓考核合格的新的安全生產監理人員直接發放《登記本》,不再發放《合格證書》。
三、《登記本》不貼照片,換發的《登記本》編號與原《合格證書》編號一致。
四、《登記本》于2015年12月1日啟用。2015年12月為過渡期,過渡期內《合格證書》和《登記本》均可使用,過渡期后《合格證書》停止使用。
聯系地址:寧波市孝聞街66號6樓
聯系電話:0574-87241970
附件:1、完成2015年度安全繼續教育人員匯總表
2、2015年取得《合格證書》人員匯總表
寧波市建設監理與招投標咨詢行業協會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