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第二季度市政公用工程綜合監督檢查暨“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通報
市政安質監〔2016〕38號
各有關單位、各科室:
6月24日~28日,我站對部分在建市政公用工程進行了第二季度末安全質量及安全生產月活動情況綜合檢查。根據本次檢查情況并結合第二季度日常安全質量監督抽查、巡查以及平安護航G20大會戰“十大行動”等各類專項檢查結果,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季度共簽發安全停工整改通知書2份,質量局部停工整改通知書9份,安全限期整改通知書47份,質量限期整改通知書29份,安全監督記錄單71份,質量監督記錄單151份。
二季度末共抽查了三官堂大橋及接線(江南路-中官西路)工程(接線部份)Ⅰ標段等12個市政公用工程,簽發安全停工整改通知書1份,安全限期整改通知書9份,質量限期整改通知書4份,安全監督記錄單3份,質量監督記錄單8份。
從總體情況來看,各參建單位高度重視安全質量管理工作,及時執行自查自糾任務,認真開展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落實安全質量責任,在監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質量情況總體可控。
(一)“安全生產月”活動開展情況
大部分參建單位能夠按照我站“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要求,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企業或項目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安全生產月”活動領導小組,結合實際情況,分解細化活動要求,精心制定“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積極開展各項活動。如寧波市城市交通建設有限公司在寧波市市政設施景觀建設有限公司承建的濱江大道一期景觀提升工程Ⅱ標段,以突出現場應急處置,提升突發事件安全管理能力為目標,組織開展了有限空間突發事件綜合應急演練觀摩活動和專家評審會,此次活動對各參建單位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有著積極地推動作用;寧波通途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以強化安全知識考查,提升作業人員理論知識水平為目標,組織開展了第五屆工程建設安全知識競賽,進一步提升了各施工、監理單位人員的安全知識水平。各參建單位還在“安全生產月”期間開展了征集施工現場一線作業人員合理化安全生產建議的活動,各工程項目一線人員從工作實際出發,提出了較多的合理化安全生產建議,共征集了12條。
(二)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管理
各參建單位能夠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平安護航G20大會戰“十大行動”工作方案中的相關要求,認真落實各項包括施工圍擋設置、出入車輛沖洗、現場揚塵控制、施工現場危險源安全管理等在內的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切實加強深基坑施工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以下稱“危大工程”)和現場臨電設備的安全管理,同時能夠及時編制高溫季節和臺汛期的應急預案和完成建立防汛防臺應急管理體系等相關工作。
(三)工程質量管理方面
各參建單位能按照現行各類法律、法規的要求,落實質量保證體系及各項質量管理制度與計劃,主要關鍵崗位人員履職到位,各類質量臺賬及時性、真實性較好,同時能夠按照強制性標準和設計文件要求加強實體質量管控,做好原材、實體檢測等不合格報告的閉合處理和工程混凝土預制構件的管理工作,工程質量總體處于受控狀態。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管理
1.個別項目對“安全生產月”活動開展不重視,活動方案未有效落實。如:江蘇創一佳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寧波市城市夜景美化(一期)工程Ⅱ標,“安全生產月”活動未按方案要求有效開展。
2.部分項目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如:宏潤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中山路(機場路-世紀大道)綜合整治項目市政工程(江東段)在4月19日中山東路和舟孟北路交叉口處溝槽開挖作業時,未按施工方案要求采取有效支護措施,勞務分包公司作業人員在對溝槽內燃氣管線進行臨時加固作業時,發生溝槽坍塌事故,致使1人死亡;國家高新區萬里學院市政景觀綠化工程溝槽臨邊、92919部隊西管營區經濟適用房Ⅰ、Ⅱ標段及寶慶寺1#地塊(一期、二期)市政附屬工程現場檢查井洞口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3.部分項目現場臨時用房所用材料為非阻燃材料(燃燒性能等級非A級),且監理單位未切實履行驗收職責。如:浙江省二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施工,寧波市斯正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監理的三官堂大橋及接線(江南路-中官西路)工程(接線部分)Ⅰ標段兩間臨時用房材料及寧波茂盛園林建設有限公司和大榮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聯合體施工,寧波市斯正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監理的東部新城核心區D2-5#、D2-6#地塊配套綠地項目市政景觀工程辦公區和生活區用房材料為非阻燃材料。
4.部分項目安全防護用品發放和使用不符合要求。如:三官堂大橋及接線(江南路-中官西路)工程(接線部分)Ⅰ標段安全防護用品發放記錄不全,現場高空作業人員未佩戴安全帶,且多次監督抽查中存在類似問題;寧波市體育中心綜合體育場館擴建項目景觀、綠化等室外附屬工程部分施工作業人員進入現場未佩戴安全帽。
5.個別項目專項施工方案編制不規范。如:三官堂大橋及接線(江南路-中官西路)工程(接線部分)Ⅰ標段承臺施工專項方案編制不規范,內容不完整,未包括勞動計劃、承臺基坑整體穩定性和抗傾覆等安全穩定性驗算計算書及相關圖紙。
6.部分項目臨時用電安全管理不到位。如:三官堂大橋及接線(江南路-中官西路)工程(接線部份)Ⅰ標段現場部分臨時用電與規范要求不符,且臨時用電方案變更未及時辦理審批手續;世紀大道快速路(東苑立交-百丈東路南)一期工程、寧波櫟社國際機場三期擴建-市政配套工程(核心區)在臨時用電投入使用前未經驗收;環城南路東段(河清路-東外環路)快速化改造工程Ⅰ標段部分用電設備直接連接二級配電箱;月湖西區一期市政配套工程、中海江東寧豐2#地塊市政配套工程部分用電設備違規使用插線板。
7.部分項目在同一作業區域內有兩家以上施工單位進行施工作業時,未及時與相關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如:浙江欣捷建設有限公司施工的寧波市體育中心綜合體育場館擴建項目景觀、綠化等室外附屬工程、寧波茂盛園林建設有限公司和大榮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聯合體施工的東部新城核心區D2-5#、D2-6#地塊配套綠地項目市政景觀工程與周邊工程存在交叉作業區域,未及時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8.部分項目文明施工措施落實不到位。如:海曙恒一廣場市政配套工程現場周圍未設置連續、封閉圍擋;寧波市“三江六岸”濱江休閑帶三江口公園甬江西岸工程、洪塘街道洋市拆遷安置房一期項目Ⅰ標段、Ⅱ標段項目施工區域內的部分臨時堆土未及時清運且未采取有效的防塵措施;東部新城B1地塊配套道路一期工程、解放路-大慶南路(長春路至環城北路)綜合整治工程(海曙段)Ⅱ標在施工現場出入口未設置車輛沖洗設施。
(二)工程質量管理方面
1.部分項目未落實材料進場驗收制度,未按要求在使用前進行抽樣復試。如:寧波市“三江六岸”濱江休閑帶三江口公園甬江西岸工程鋼筋、水泥磚報驗資料與實際進場情況不符,花崗巖步道原材料存在復檢報告結果未出具就已使用的現象;寧波櫟社國際機場三期工程現場原材料報驗資料、鋼筋報驗品種與監理見證記錄及委托單不一致;寧波市城市夜景美化(一期)工程Ⅱ標工程部分雙屏蔽網線進場驗收時產品合格證缺失,部分開關電源進場報驗型號與質檢報告型號不符。
2.部分項目混凝土標準養護試件留置、養護、見證工作未按要求開展。如:寧波市體育中心綜合體育場館擴建項目景觀、綠化等室外附屬工程、戎家2號地塊Ⅰ標段市政景觀綠化工程將混凝土試塊委托混凝土供應商進行養護;江東區生活垃圾分類轉運站施工現場砼試塊標養室溫度濕度達不到規范要求。
3.部分項目質量管理意識不強,實體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圖紙、方案和規范的要求。如:環城南路東段(河清路-東外環路)快速化改造工程Ⅰ標段預應力P錨固定端埋入長度、鋼筋網片數量、局部預應力管道線型與設計不符;寶慶寺1#地塊(一期、二期)市政附屬工程檢查井未采用設計文件要求的砌筑材料;南門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區婦保院合建工程污水管管道及化糞池回填前未按要求進行功能性試驗。
4. 部分項目施工技術資料與工程實際脫節,質量驗收資料不符合要求。如:新星路(機場路至環城西路)公交專用道及道路整治工程Ⅰ標段樁基施工鉆進記錄、監理旁站記錄與工程現場實際不符;高新區濱江安置房市政二期工程Ⅰ標路床、路基等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未驗收;倪家堰路二期綜合整治工程閉水試驗記錄與現場實際不符。
5. 部分項目材料進場復試抽樣試件代表性不強,見證取樣送檢工作不到位。我站二季度對多個項目涉及的部分原材料進行了監督抽測,個別材料監督檢測結果與現場的抽樣復檢結論不一致,不合格率偏高。如:寧波市體育中心綜合體育場館擴建項目景觀、綠化等室外附屬工程現場監督抽測花崗巖厚度,望童北路(望春路-后孫學校北側路)道路工程、寧波高新區濱江綠帶整治工程三期(新楊木碶河-院士路)監督抽測的水泥磚強度,戎家2號地塊Ⅱ標段市政、景觀、綠化工程、高新區濱江綠帶整治工程二期(老楊木碶河-新楊木碶河)監督抽測管材環剛度不符合設計要求。
三、通報表揚與批評
(一)通報表揚
下列單位在“安全生產月”活動開展過程中,能結合自身工作實際,積極組織開展各項觀摩、演練活動,不斷創新活動內容、切實提高人員安全意識,“安全生產月”活動取得良好成效。予以通報表揚:
1.寧波通途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2.寧波城市交通建設有限公司;
3.寧波市市政設施景觀建設有限公司。
(二)通報批評
對以下單位予以通報批評:
1.中山路(機場路-世紀大道)綜合整治項目市政工程(江東段)施工單位宏潤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三官堂大橋及接線(江南路-中官西路)工程(接線部分)Ⅰ標段施工單位浙江省二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3.東部新城核心區D2-5#、D2-6#地塊配套綠地項目市政景觀工程施工單位寧波茂盛園林建設有限公司與大榮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4.寧波市體育中心綜合體育場館擴建項目景觀、綠化等室外附屬工程和戎家2號地塊I標段市政景觀綠化工程施工單位浙江欣捷建設有限公司;
5.寧波市城市夜景美化(一期)工程Ⅱ標的施工單位江蘇創一佳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6.三官堂大橋及接線(江南路-中官西路)工程(接線部份)Ⅰ標段和東部新城核心區D2-5#、D2-6#地塊配套綠地項目市政景觀工程的監理單位寧波市斯正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為迎接今年9月的G20峰會,各參建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印發寧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站迎接2016年度重大活動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方案的通知》(市政安質監〔2016〕24號)和平安護航G20大會戰“十大行動”工作方案中的相關要求,合理安排施工工藝工序,落實環境保障和現場安全管理措施,做好施工場地內的揚塵控制管理及施工圍擋的設置與清潔工作,落實車輛進出沖洗、施工現場揚塵控制措施,強化現場危險源安全管理,努力展示清爽、舒適、精致、有序和諧的文明城市城市形象,認真做好G20峰會期間保障工作,進一步提升我市市政公用工程文明施工水平。
(二)當前,我市已進入高溫季節和主汛期,臺風、雷電等自然災害多發,高溫氣候容易誘發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各參建單位要按照相關文件要求,針對高溫季節、汛期施工的特點,在思想上高度重視,努力改善施工作業人員工作環境和生活條件,合理安排施工作息時間,有效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
(三)各參建單位要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違”專項活動,繼續加強安全隱患源頭治理,對危大工程進行動態管理,發現隱患限期整改。規范施工安全生產行為,杜絕違章操作、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等 “三違”行為的發生。
(四)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已經進入總結分析階段,各參建單位要切實做好總結分析工作,進一步落實材料進場檢驗、隱蔽驗收制度,強化施工質量資料管理,鞏固已取得的治理成果,并研究建立工程質量治理長效機制。
寧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站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