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轉發省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的通知
各縣(市)區、管委會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市安質總站(建管處)、監察支隊,各相關單位:
現將浙江省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浙建建〔2016〕24號)轉發給你們(詳見附件),請各地各單位認真貫徹執行,切實落實安全生產各項工作,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進一步落實重大危險源管控
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支模架、腳手架、深基坑、起重機械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以及地下空間等施工難度大的工程、高邊坡堆土、臨山臨水工地的安全管控,實時掌握本轄區內所有房屋建筑工程重大危險源數量、位置、施工進度、責任人員,落實專人巡查管控,加大檢查巡查頻次,嚴防嚴治各類安全隱患。督促各企業對重大危險源施工,要落實責任人員,專人全程盯防,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嚴格按照專項施工方案作業,嚴防各類重大危險源事故發生。
二、進一步強化高大支模工程安全管理
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對高大支模工程專項施工方案設計、支模架搭設、混凝土澆筑等流程進行全過程管控。督促各企業要按照高大支模搭設標準規范認真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支模架搭設材料須經檢驗合格方可進場使用,搭設、澆筑過程要按照專項方案施工,不得擅自變更。高支模架專項施工方案須經由縣(市、區)和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建的專家庫專家論證通過,支模架搭設完成后須經專家現場驗收后方可進行澆筑。高大支模架搭設要全面推行鋼格構柱、鋼托架、鋼管門型架、承插式、盤口式等工具式定型化支模架等。
三、立即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
從發文之日起至10月15日,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立即開展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檢查重點是重大危險源、高大支模工程,安全生產大檢查結果要進行建檔備查。我委將于10月中旬對各地此次大檢查工作開展督查。
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立健全對重大危險源、高大支模工程和封閉式管理工程管控的長效機制,每月開展對重大危險源、高大支模架排查除險,每季度開展對各類園區廠區封閉式管理工程的清理排查。請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于10月17前上報建筑施工重大危險源管控匯總表、高大支模工程管控情況表、封閉式管理工程排查匯總表(參照浙建建〔2016〕24號的附表);從2016年11月起,每月10日上報建筑施工重大危險源管控匯總表、高大支模工程管控情況表,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10日上報封閉式管理工程排查匯總表。聯系部門:市住建委質安處,聯系人:曹馳,聯系電話:87191022,傳真:87191012。
現將浙江省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浙建建〔2016〕24號)轉發給你們(詳見附件),請各地各單位認真貫徹執行,切實落實安全生產各項工作,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進一步落實重大危險源管控
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支模架、腳手架、深基坑、起重機械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以及地下空間等施工難度大的工程、高邊坡堆土、臨山臨水工地的安全管控,實時掌握本轄區內所有房屋建筑工程重大危險源數量、位置、施工進度、責任人員,落實專人巡查管控,加大檢查巡查頻次,嚴防嚴治各類安全隱患。督促各企業對重大危險源施工,要落實責任人員,專人全程盯防,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嚴格按照專項施工方案作業,嚴防各類重大危險源事故發生。
二、進一步強化高大支模工程安全管理
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對高大支模工程專項施工方案設計、支模架搭設、混凝土澆筑等流程進行全過程管控。督促各企業要按照高大支模搭設標準規范認真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支模架搭設材料須經檢驗合格方可進場使用,搭設、澆筑過程要按照專項方案施工,不得擅自變更。高支模架專項施工方案須經由縣(市、區)和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建的專家庫專家論證通過,支模架搭設完成后須經專家現場驗收后方可進行澆筑。高大支模架搭設要全面推行鋼格構柱、鋼托架、鋼管門型架、承插式、盤口式等工具式定型化支模架等。
三、立即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
從發文之日起至10月15日,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立即開展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檢查重點是重大危險源、高大支模工程,安全生產大檢查結果要進行建檔備查。我委將于10月中旬對各地此次大檢查工作開展督查。
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立健全對重大危險源、高大支模工程和封閉式管理工程管控的長效機制,每月開展對重大危險源、高大支模架排查除險,每季度開展對各類園區廠區封閉式管理工程的清理排查。請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于10月17前上報建筑施工重大危險源管控匯總表、高大支模工程管控情況表、封閉式管理工程排查匯總表(參照浙建建〔2016〕24號的附表);從2016年11月起,每月10日上報建筑施工重大危險源管控匯總表、高大支模工程管控情況表,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10日上報封閉式管理工程排查匯總表。聯系部門:市住建委質安處,聯系人:曹馳,聯系電話:87191022,傳真:87191012。
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