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部分工程監理企業及在監項目開展監督檢查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設局)、寧波市城市管理局:
為進一步規范我省工程監理市場秩序,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提高監理工作質量和水平,按照年度計劃安排,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對部分工程監理企業在監項目開展監督檢查的通知》(建市監函〔2016〕89號)精神,決定對全省工程監理企業(含省外進浙監理企業)及在監工程項目開展專項監督檢查?,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全省工程監理企業(含省外進浙監理企業)及在監工程項目。
二、檢查內容
?。ㄒ唬┢髽I綜合管理情況。企業是否滿足現有的監理資質標準條件;本單位注冊執業人員是否存在掛靠行為;有無違法違規行為;有無違反職業道德和工作紀律行為;企業是否建立有效的信息化管理制度、檔案管理制度、工程試驗檢測設備維護保養制度和內部檢查考核制度,以及定期對項目監理機構進行監督管理的完整體系。
(二)企業市場行為情況。所承攬的監理業務中法定必須招標的是否依法履行招投標程序;有無低價惡性競爭行為;有無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或以其他企業名義承攬監理業務行為;有無允許其他單位或個人以本企業名義承攬監理業務行為;有無轉讓監理業務行為;是否存在不按投標承諾簽訂監理合同或簽訂陰陽合同的行為;是否存在參與違法違章建設的行為。
(三)項目監理機構人員配備情況及工作條件??偙O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是否按投標承諾和合同約定派駐到位;是否具備相應資格、專業配套、人數達到標準規定;有無違反規定調整更換監理人員行為;監理人員有無違反規定同時從事其他工程監理工作的行為;是否設有獨立辦公場所,配備相應交通、通訊、生活等設施,工程試驗檢測設備、工具和計算機信息管理設施;項目監理人員統一著裝、統一安全帽、統一胸卡,落實“十上墻”、監理文檔統一信息化管理情況。
?。ㄋ模┈F場質量控制情況。參加圖紙會審、開工條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審查、工程分包審核工作情況;材料、構配件、設備進場驗收、見證取樣情況;隱蔽工程、檢驗批驗收、分部分項驗收工作情況;對關鍵部位和關鍵工序施工過程的旁站情況;對質量問題、質量隱患、質量缺陷和質量事故的處理情況。
?。ㄎ澹┌踩a管理監理責任落實情況。是否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理職責;是否審查施工單位現場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安全生產許可證以及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是否核查施工機械和設施的安全許可驗收手續;是否審查施工單位報審的專項施工方案,特別是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是否巡視施工單位按照審批的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是否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進行處置等。
?。┍O理資料管理情況。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旁站方案、監理月報、監理日志、旁站記錄、會議紀要、監理通知、質量評估報告、監理工作總結等資料是否規范、完善;是否執行《建設工程監理工作標準》和《建設工程監理文件資料管理規程》。
?。ㄆ撸┳员O理工程師管理情況。是否簽訂合法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使用與管理是否符合規定;在注冊有效期內,繼續教育是否達到國家規定的學時。
?。ò耍┳员O理工程師執業情況。在2014年以來已竣工的以及在建的監理工程中,注冊監理工程師的執業情況,是否執行《建設工程監理工作標準》,有關監理文件資料的簽字、蓋章是否符合規定;是否簽署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及總監理工程師質量責任終身承諾書,以及職業操守等方面的情況。
三、方法和步驟
本次專項監督檢查分三個階段進行:
?。ㄒ唬┢髽I自查階段(2016年10月20日至10月31日)。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通知要求作出安排部署,由企業組織力量自查,并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
(二)市級檢查階段(2013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專家組,對在本地區從事建設監理活動的外埠監理企業及所有在監工程項目進行全面檢查。對不合格項書面通知企業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按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三)省級抽查階段(2016年11月)。省廳抽調專家,對各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對部分監理企業及在監項目進行隨機抽查或暗訪,每市抽查企業2個,每個企業至少抽查1個項目。重點查看各地監督檢查工作臺帳,發現問題的整改或處理情況。
四、結果處理
?。ㄒ唬z查結束后我廳將對檢查結果形成通報,對存在的問題責令責任單位整改,對問題較多的監理企業及項目將予以全省通報批評,直接記錄到建設行政相對人違法行為記錄并予以公布;監理企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將依法依規予以查處。
對問題嚴重的省外進浙監理企業將通報企業注冊地省級建設主管部門,并清出浙江省建筑市場,三年內不準進浙開展工程監理業務。
?。ǘτ谖唇邮鼙敬螌m棻O督檢查的企業、已接受本次專項監督檢查但不再符合相應資質許可條件和存在違反建設市場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企業,由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書面通知責令其在一個月內接受監督檢查和進行整改。對逾期不接受監督檢查和整改的,將依法撤銷其資質許可;對于在規定期限內經整改仍不能達到相應資質許可條件的,將重新核定其資質等級。
對于未接受本次專項監督檢查的省外進浙監理企業,由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書面通知責令其在一個月內接受監督檢查。逾期仍不接受監督檢查和整改的,將依法清出浙江省建筑市場。
五、工作要求
?。ㄒ唬└鞯匾叨戎匾暠敬螌m棻O督檢查,做好宣傳部署,讓工程監理企業充分提高對這次檢查重要性的認識,自覺規范市場行為,提升工程監理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
?。ǘ┮Y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按時保質完成檢查。要加強對監理企業自查工作的監督指導,要組織工程監理專家參加,發現問題,及時指導企業,做好整改。堅持執法必嚴,嚴懲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ㄈ└魇幸⑼暾臋z查工作臺帳,妥善保存好相關資料。務于11月22日前將檢查情況及處理結果或建議以紙質材料形式報省建筑業管理局。
聯系人及電話:王挺;0571-89892138,89892120(傳真)。
為進一步規范我省工程監理市場秩序,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提高監理工作質量和水平,按照年度計劃安排,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對部分工程監理企業在監項目開展監督檢查的通知》(建市監函〔2016〕89號)精神,決定對全省工程監理企業(含省外進浙監理企業)及在監工程項目開展專項監督檢查?,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全省工程監理企業(含省外進浙監理企業)及在監工程項目。
二、檢查內容
?。ㄒ唬┢髽I綜合管理情況。企業是否滿足現有的監理資質標準條件;本單位注冊執業人員是否存在掛靠行為;有無違法違規行為;有無違反職業道德和工作紀律行為;企業是否建立有效的信息化管理制度、檔案管理制度、工程試驗檢測設備維護保養制度和內部檢查考核制度,以及定期對項目監理機構進行監督管理的完整體系。
(二)企業市場行為情況。所承攬的監理業務中法定必須招標的是否依法履行招投標程序;有無低價惡性競爭行為;有無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或以其他企業名義承攬監理業務行為;有無允許其他單位或個人以本企業名義承攬監理業務行為;有無轉讓監理業務行為;是否存在不按投標承諾簽訂監理合同或簽訂陰陽合同的行為;是否存在參與違法違章建設的行為。
(三)項目監理機構人員配備情況及工作條件??偙O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是否按投標承諾和合同約定派駐到位;是否具備相應資格、專業配套、人數達到標準規定;有無違反規定調整更換監理人員行為;監理人員有無違反規定同時從事其他工程監理工作的行為;是否設有獨立辦公場所,配備相應交通、通訊、生活等設施,工程試驗檢測設備、工具和計算機信息管理設施;項目監理人員統一著裝、統一安全帽、統一胸卡,落實“十上墻”、監理文檔統一信息化管理情況。
?。ㄋ模┈F場質量控制情況。參加圖紙會審、開工條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審查、工程分包審核工作情況;材料、構配件、設備進場驗收、見證取樣情況;隱蔽工程、檢驗批驗收、分部分項驗收工作情況;對關鍵部位和關鍵工序施工過程的旁站情況;對質量問題、質量隱患、質量缺陷和質量事故的處理情況。
?。ㄎ澹┌踩a管理監理責任落實情況。是否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理職責;是否審查施工單位現場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安全生產許可證以及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是否核查施工機械和設施的安全許可驗收手續;是否審查施工單位報審的專項施工方案,特別是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是否巡視施工單位按照審批的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是否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進行處置等。
?。┍O理資料管理情況。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旁站方案、監理月報、監理日志、旁站記錄、會議紀要、監理通知、質量評估報告、監理工作總結等資料是否規范、完善;是否執行《建設工程監理工作標準》和《建設工程監理文件資料管理規程》。
?。ㄆ撸┳员O理工程師管理情況。是否簽訂合法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使用與管理是否符合規定;在注冊有效期內,繼續教育是否達到國家規定的學時。
?。ò耍┳员O理工程師執業情況。在2014年以來已竣工的以及在建的監理工程中,注冊監理工程師的執業情況,是否執行《建設工程監理工作標準》,有關監理文件資料的簽字、蓋章是否符合規定;是否簽署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及總監理工程師質量責任終身承諾書,以及職業操守等方面的情況。
三、方法和步驟
本次專項監督檢查分三個階段進行:
?。ㄒ唬┢髽I自查階段(2016年10月20日至10月31日)。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通知要求作出安排部署,由企業組織力量自查,并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
(二)市級檢查階段(2013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專家組,對在本地區從事建設監理活動的外埠監理企業及所有在監工程項目進行全面檢查。對不合格項書面通知企業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按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三)省級抽查階段(2016年11月)。省廳抽調專家,對各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對部分監理企業及在監項目進行隨機抽查或暗訪,每市抽查企業2個,每個企業至少抽查1個項目。重點查看各地監督檢查工作臺帳,發現問題的整改或處理情況。
四、結果處理
?。ㄒ唬z查結束后我廳將對檢查結果形成通報,對存在的問題責令責任單位整改,對問題較多的監理企業及項目將予以全省通報批評,直接記錄到建設行政相對人違法行為記錄并予以公布;監理企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將依法依規予以查處。
對問題嚴重的省外進浙監理企業將通報企業注冊地省級建設主管部門,并清出浙江省建筑市場,三年內不準進浙開展工程監理業務。
?。ǘτ谖唇邮鼙敬螌m棻O督檢查的企業、已接受本次專項監督檢查但不再符合相應資質許可條件和存在違反建設市場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企業,由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書面通知責令其在一個月內接受監督檢查和進行整改。對逾期不接受監督檢查和整改的,將依法撤銷其資質許可;對于在規定期限內經整改仍不能達到相應資質許可條件的,將重新核定其資質等級。
對于未接受本次專項監督檢查的省外進浙監理企業,由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書面通知責令其在一個月內接受監督檢查。逾期仍不接受監督檢查和整改的,將依法清出浙江省建筑市場。
五、工作要求
?。ㄒ唬└鞯匾叨戎匾暠敬螌m棻O督檢查,做好宣傳部署,讓工程監理企業充分提高對這次檢查重要性的認識,自覺規范市場行為,提升工程監理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
?。ǘ┮Y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按時保質完成檢查。要加強對監理企業自查工作的監督指導,要組織工程監理專家參加,發現問題,及時指導企業,做好整改。堅持執法必嚴,嚴懲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ㄈ└魇幸⑼暾臋z查工作臺帳,妥善保存好相關資料。務于11月22日前將檢查情況及處理結果或建議以紙質材料形式報省建筑業管理局。
聯系人及電話:王挺;0571-89892138,89892120(傳真)。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6年10月19日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