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市)、管委會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市安質總站(建管處)、監察支隊,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推動有效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從根本上預防和減少建筑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根本好轉,根據市安委辦《關于進一步強化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通知》,結合我市建筑施工實際,研究制定《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6年12月6日 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根據《安全生產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以及寧波市安委辦《關于進一步強化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通知》,結合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現狀及有關工作部署,現現制定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深入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深化改革創新,推進依法治安,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提升建筑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意識和能力,企業本質安全水平明顯提高;消除建筑施工現場生產安全隱患,施工安全事故總量、死亡人數以及單位施工產值死亡率等三項指標明顯下降,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重點內容 各地各單位要以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為核心,結合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工作要求,加強部門聯動,嚴格依照建筑施工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進一步強化落實建設、施工、監理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采取嚴厲有效的措施,集中整治以下重點內容: (1)建設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 工程基本建設程序執行情況;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的地下管線、相鄰構筑物、地下工程等有關資料情況;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撥付情況;與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情況;組織實施對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督促、協調、落實建筑工程各方主體安全責任的情況等。 (2)施工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 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完善情況;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批情況;施工企業對工程項目部的安全管理情況;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安全管理人員情況;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使用情況以及安全設施設備配置情況;施工現場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以及開展隱患自查自糾工作情況;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崗前安全交底工作情況;施工企業三類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應急預案制定以及應急演練情況等。 (3)監理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 監理人員配備情況;監理規劃和監理細則制定情況;巡視檢查、安全監理記錄、旁站工作等履職情況;對施工單位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核情況;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等工作情況等。 (4)建設各方主體遵守其他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 三、時間安排 從2016年12月開始到2017年12月結束,分三個階段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一)積極動員部署階段(2016年12月—2017年2月)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企業要結合本地實際和工作安排,分析安全生產現狀,制定本地區的建筑施工領域落實建設各方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明確各相關部門的工作責任,廣泛動員,統一認識,周密部署,要求通知到每個單位,每個工地。 (二)全面排查治理階段(2017年3月—2017年9月底) 1、自查自糾。全市所有在建工程每月由建設單位牽頭,組織施工、監理及起重機械安拆單位等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立即進行整改,如一時無法整改的必須暫停施工,并定人、定時、定措施落實整改。 2、監督檢查。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建筑安全監督機構要在企業自查自糾的基礎上進行重點抽查督查,通過采取交叉檢查、跟蹤檢查、專項檢查等方式,對違規情況嚴重以及事故高發、問題突出的地區進行集中整治,對重點企業、重點項目、重點環節開展專項檢查、抽查,推動專項整治行動深入開展。 (三)精心總結提高階段(2017年10月-11月底) 各地要加強對專項整治行動各階段工作的檢查分析,對工作不認真、成效不明顯的地方和單位,要及時組織“回頭看”,同時認真總結本地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的情況,深入分析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問題,形成專項報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為加強對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市住建委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由沈浩總工擔任,成員由委質安處、市場處和市安質總站(建管處)、監察支隊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質安處。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企業要強化紅線意識,始終堅持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生命為代價的紅線。要從思想和行動上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精心安排,認真部署,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排查的重點、步驟、要求和保障措施,認真組織實施。 (二)加大力度,強化監管。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大對現場的監督管理力度,采取高強度、大頻率的監督檢查,對施工現場是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行檢查,要加大對企業安全生產行為的督查力度,督促企業自覺履行安全生產法定義務。要嚴厲查處責任不落實的單位,確保所屬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做到有序、規范。尤其是原海曙區、江東區、江北區、鄞州區,當前處于行政區域調整期間,要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強化監管,有序過渡。 (三)注重實效,完善機制。各地各單位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抓住關鍵、統籌推進,把專項行動與全面加強安全生產各項重點工作結合起來,緊緊抓住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特別是反復發生、長期未能根治的頑癥痼疾,及時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堅持標本兼治,強化法規制度落實,著力抓安全生產預防體系建設、信息化建設、監管隊伍建設,全面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不斷完善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長效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