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2017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市)、管委會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市安質總站(建管處)、監察支隊: 根據省建設廳《2017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建建發〔2017〕95號),為強化對建筑施工安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整治,防范多發性事故和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確保全年安全生產形勢穩定,結合我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實際情況,我委制定了《2017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7年3月31日 2017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為強化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消除各類安全隱患,打擊建筑施工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有效防范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進一步促進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我委決定開展2017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F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努力實現全系統廣大干部職工的安全生產“紅線”意識進一步提高,各地建設主管部門及其監督機構落實監管責任和建設各方落實主體責任的自覺性進一步增強,現場施工安全管理進一步到位,建筑施工安全風險防控和安全隱患的整改進一步落實,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和有明顯好轉。 二、整治范圍、重點 (一)整治范圍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二)整治重點 1、重點企業 (1)去年以來發生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事故的企業; (2)違反建筑業等有關法律法規被建設主管部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被停工整改的企業。 2、重點項目 (1)城市大中型公共建筑工程、房地產開發項目、棚戶區改造和安置房項目; (2)文明施工水平差、工地管理混亂的項目; (3)發生安全事故或安全隱患嚴重且整改不力的項目; (4)地質條件差,或毗鄰山坡、河道以及離既有建構筑物較近的工程項目。 3、重點部位 (1)深基坑工程。深基坑(槽)開挖的防護情況,包括周邊防護欄桿、工人專用梯道、同一垂直作業面上下層之間的隔離防護等;深基坑(槽)和邊坡作業的合規性情況,包括支護、降(排)水、放坡、安全監測等。 (2)模板支撐系統。模板支撐系統搭設前材料及基礎驗收、安全技術交底、模架搭設、搭設后檢查驗收,使用與檢查、混凝土澆筑、現場安全監測、模架拆除以及監督管理等制度執行情況。 (3)起重機械。建筑起重機械產權備案、安裝(拆卸)告知、安全檔案建立、檢驗檢測、安裝驗收、使用登記、定期檢查維護保養等制度執行情況、機械類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情況以及企業是否具有相應資質和安全許可證情況,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人員、司機、信號司索工持證上崗情況。 (4)施工現場消防。施工區域、生活區域、材料堆放區域等火災防范情況,施工現場用火用電制度落實情況,工地施工材料、易燃易爆物品堆放、使用管理情況,消防通道、施工現場、生活區域等消防設施有效配備情況。 4、重點內容 (1)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建設、監理施工總承包、專業分包、勞務分包,鋼管扣件租賃,建筑起重機械租賃、安裝、使用等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各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安全責任落實情況。 (2)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管理情況。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開展專項方案編制、審核、專家論證及現場實施情況;監理單位開展專項方案審核、施工現場監理和工程驗收情況;建設單位在安全報監時提供清單情況。 (3)危險性風險源的識別和管控情況。對危險性風險源的辨識情況、修正和增補情況、安全管理檔案建立情況。對嚴重風險源的公示制度落實情況,包括明確風險源施工部位、防護措施和具體責任人員等。 (4)隱患排查和整治情況。企業開展施工現場安全隱患自查自糾情況,各地建設主管部門對轄區項目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開展全覆蓋監督檢查情況。 三、整治措施 各地要圍繞“落實主體責任”和“強化政府監管”兩個重點,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對工程建設項目各方主體責任落實以及實體安全進行認真檢查。 各企業要加強安全管理體系建設,夯實安全生產管理基礎,切實抓好企業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安全員配置和使用管理、防護設施定型化標準化、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審查和組織實施等工作;積極采用信息化管理等科技手段,探索安全管理新模式,全面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活動。 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大檢查執法力度。發現存在違法非法行為的,要依據《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和《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質量安全責任八項規定(試行)》、《建筑施工項目經理質量安全責任十項規定(試行)》、《建筑工程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質量安全責任六項規定(試行)》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嚴肅作出行政處罰,并視情況將其違法行為或其他不良行為記入省、市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一體化平臺予以公開。其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令整改、責令停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或吊銷相關企業資質、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處理,一律在本地區媒體上曝光,我委將查處并通報部分典型案件。 1.相關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未按要求開展本次專項行動的; 2.專項整治期間發生施工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 3.施工現場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 4.主管部門或質安監機構發出整改通知書后未及時按規定時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 5.存在其他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 四、工作安排 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15日之前)。 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要研究制定本地區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做好文件傳達和組織部署工作,將行動方案通知到所有企業、項目和有關單位。 (二)自查自糾階段(4月15日至7月30日) 由建設單位牽頭,組織施工、監理單位等對所有在建項目開展100%全覆蓋檢查,對查出有安全隱患、問題的,要以項目為單位建立臺賬,制定整改方案,確保及時整改。特別是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分項分部工程等存在重大隱患的,要按照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預案“五落實”的要求,確保100%整改到位。自查自改材料以工程項目為單位,經建設、施工、監理三方分管安全的企業負責人簽字后留在工程項目建檔。建設、施工、監理單位要對自查自糾情況進行回頭看和總結。 (三)檢查督導階段(8月1日至11月30日)。 各地建設主管部門在企業、項目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對本地區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抽查巡查,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責令整改,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嚴格依法處理。 我委將適時組織對全市部分地市的開展專項行動情況進行督查。 (四)總結分析階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 各地建設主管部門對本地區開展專項行動的情況進行全面分析總結分析,評估專項行動成果,研究提出有效預防事故發生的措施和建議,形成工作總結報告。 五、工作要求 (一)樹立安全責任意識,高度重視認真部署。為加強對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市住建委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沈浩總工擔任,成員由委質安處、市場處和市安質總站(建管處)、監察支隊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質安處。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企業要強化紅線意識,始終堅持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生命為代價的紅線。要從思想和行動上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精心安排,認真部署,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的重點、步驟、要求和保障措施,認真組織實施。 (二)認真開展自查督查,嚴格跟蹤整改落實。在自查自糾和監督檢查中要突出“嚴”字當頭,各企業單位對發現的重大問題和隱患,要按照“三定”原則即定整改措施、定責任、定時限進行處理。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同志要帶隊深入一線督促檢查,采用“四不兩直”的方式監督抽查,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建檔立冊、跟蹤到底、整改到位,重大問題要掛牌督辦。 (三)加大執法處罰力度,確保整治行動成果。各地建設主管部門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加大執法查處力度,堅決依法嚴厲處罰并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形成整治工作的高壓態勢。我委將對工作開展好的地區進行表揚,對工作不認真開展整治工作或發現違法違規行為不依法查處的部門或機構,進行約談或批評。 (四)及時報送信息,通報整治情況。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要認真做好本次專項行動信息的匯總報送工作,在6月10日、9月10日、12月10日前,將本地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匯總表及年度總結報我委質安處,聯系人:曹馳,聯系電話:89180545,傳真:80180553,郵箱:zhianchu@163.com。對于重要情況和重點典型案件的查處要專報,我委將定期通報專項行動的實施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