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開展2017年全市房屋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通知
各區縣(市)、管委會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市安質總站(建管處)、監察支隊、住房和城鄉建設培訓中心,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建設廳關于“安全生產月”活動的統一部署和寧波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開展2017年“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萬里行”活動的通知》精神,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推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高全民安全素質,確保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的有效實現。現就我市房屋建筑施工領域開展2017年“安全生產月”活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黨中央、國務院和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的重要指示以及全國、省、市宣傳思想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以“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為主題,推動實施安全發展戰略為主線,以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促進企業主體責任落實為重點,緊緊圍繞2017年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動員各地各有關部門通過集中開展一系列貼近基層一線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普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弘揚安全文化,強化“紅線”意識,進一步增強企業主體責任意識和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為完善“業主負責、企業自控、社會監理、政府監督”的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和促進建筑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提供強有力的精神動力、思想保證和輿論支持,確保我市房屋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為黨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黨代會勝利召開和寧波“名城名都”建設創造穩定的安全生產環境。
二、活動主題
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
三、組織領導
成立全市房屋建筑行業“安全生產月”活動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市住房城鄉建委陳壽旦主任擔任,副組長由沈浩總工擔任,成員由委質安處、宣教處、審批處、法規處、市安質總站(市建管處)、市建設房產監察支隊和各縣(市)區、管委會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委質安處,負責牽頭實施、指導、監督、協調等具體事項。
四、活動時間
“安全生產月”活動時間為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舉行“安全生產月”活動啟動儀式暨安全生產宣傳咨詢日活動時間另行通知。
五、重點活動內容及責任分工
(一)全市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負有安全監督職責的監督機構工作任務:
1、動員部署“安全生產月”活動(5月底以前);
2、組織“安全生產月”宣傳咨詢日活動,利用各類宣傳載體和現場解答、互動體驗、網絡直播、“雙微”(微博、微信)互動、手機報等多種手段,開展安全生產咨詢、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安全常識(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3、集中發送安全生產宣傳短信(6月上旬);
4、舉辦2016-2017年度被重點監管或發生建筑施工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單位的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項目總監安全法律法規及安全警示教育培訓班(6月中旬);
5、舉辦全市安全監督人員培訓班(6月中旬);
6、舉辦各地主管部門監管人員安全警示教育為內容的建設論壇;
7、開展建筑安全文明“樹標桿,學標桿”活動,組織建筑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現場觀摩會(6月下旬);
8、組織開展建筑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演練(6月中旬);
9、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體驗式教育現場觀摩會;
10、開展一次上半年度安全生產形勢分析會(6月份);
11、組織錄播“與安全同行”節目一期—“吊籃安全的搖籃”;
12、按照“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等工作要求,組織開展建筑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嚴厲打擊建房屋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6月份);
13、按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等工作要求,開展以建筑起重機械、吊籃、腳手架、高大支模、深基坑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以及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為重點的專項整治和隱患排查治理(6月份);
14、結合揚塵防治工作,對建筑工地揚塵進行集中整治,對建筑工地施工環境進行綜合治理(6月份);
15、組織觀看主題片《堅守安全紅線》《安全生產的行動綱領——解讀<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警示教育片《生死直擊》和公益廣告《科學施救》等警示宣傳片(6月上旬);
16、組織參加市安委會安排的“金點子”安全生產合理化建議、“安康杯”競賽等系列活動(6月份)。
(二)各施工、監理企業應開展的相應活動:
1、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召開動員會,并督促所屬項目部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月”各項活動;
2、召開一次企業安全、技術、生產等職能部門和在建工程項目經理參加的安全生產形勢分析交流會,查找薄弱環節,交流管理經驗,解決1-2個企業和現場安全管理中較為突出或共性的實際問題;
3、開展“安全生產月”專題宣傳活動,張貼一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語、圖牌,出一期“安全生產月”專題黑板報,在建筑工地營造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濃厚氛圍;
4、開展一次專題培訓教育活動。企業相關負責人、項目經理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生產安全事故風險教育為內容,強化企業自控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以安全管理職責、安全生產強制性標準為內容,提高其安全生產業務水平;項目總監、安全監理人員以《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寧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理實施細則(試行)》以及安全監理職責為內容,落實其社會監理的安全生產職責;
5、通過民工學校平臺,組織一線作業人員以企業和項目部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安全技術和應急自救知識為內容進行教育培訓工作,增強其遵章守紀的安全生產意識;
6、督促所有在建項目開展安全生產自查自糾,并組織有關人員對本企業所有在建工程進行全數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予以整改消除;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2011),健全和落實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動火審批、臨時用電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消防設施、消防器材、重點防火區域(臨時用房、住人集裝箱等)的檢查、整改,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7、組織開展一次應急救援演練。
(三)建筑業協會、監理協會應開展的相應活動:
1、組織會員單位舉辦一次安全生產培訓;
2、組織參加市安委會安排的“安全最美”攝影比賽、安全文化精品創作比賽、貫徹落實《意見》征文比賽、網絡評選及競答、網上隨手拍評比等系列活動。
六、活動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集中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全民的安全生產意識,是實施安全發展戰略,建設“平安寧波”的一項基礎性措施。各地、各單位務必提高安全發展的責任意識和安全宣傳的機遇意識,成立“安全生產月”活動領導組織機構,有針對性地制定活動方案,圍繞主題,貼近實際,扎扎實實推進“安全生產月”活動,創新工作方法,把活動的各項工作抓緊、抓實、抓好。
(二)要緊緊圍繞“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主題,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組織開展事故警示教育、宣講報告、知識競賽等靈活多樣、各具特色的宣教活動,真正把安全知識、安全文化送到基層,送到一線作業人員。要充分發揮媒體的輿論引導和文化傳播作用,利用電視、電臺、報紙、網絡等各類媒體,及時報道“安全生產月”活動開展情況,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做好輿論宣傳工作,在全行業營造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的良好氛圍。
(三)要結合建筑安全文明標準化建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等,統籌安排,共同推進,全面深入地開展“樹標桿,學標桿”活動,強化安全生產監督執法,進一步改善安全生產環境,提高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水平,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行業監管部門安全監管責任,確保“安全生產月”取得實效。
(四)不斷深化安全教育培訓。各地、各單位要進一步完善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訓制度,采取豐富多樣的安全培訓形式,加強對一線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特別是“三類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上崗培訓和農民工學校建設。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夯實安全生產工作基礎。
(五)在“安全生產月”活動期間,各地、各單位應及時將本區域、本單位和企業“安全生產月”活動的一些好經驗、好做法,特別是在活動方式、活動內容方面創新的工作信息(不少于2篇),以電子文本形式報送我委。
(六)各地、各單位請7月4日前將“安全生產月”活動開展情況、活動視頻及有關數據統計單以書面和電子文本兩種方式報我委質安處(聯系人:曹馳,聯系電話:89180545,傳真:89180553,郵箱:zhianchu@163.com)。
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