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關鍵節點風險管控的通知
有關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員會,天津市、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交通委:
近年來,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大多與工程關鍵節點施工前風險預控不到位有關,造成較大生命財產損失。為強化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關鍵節點(以下簡稱關鍵節點)施工前風險預控措施,提升關鍵節點風險管控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發生,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ㄒ唬┟鞔_關鍵節點風險管控原則。關鍵節點是指軌道交通工程開(復)工或施工過程中風險較大、風險集中或工序轉換時容易發生事故和險情的關鍵工序和重要部位。關鍵節點風險管控要堅持全面識別、重點管控、各負其責、強化落實的原則。要將開展關鍵節點施工前條件核查作為關鍵節點風險管控的重要手段。
(二)規范開展關鍵節點風險管控。應嚴格依據《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安全質量管理暫行辦法》(建質[2010]5號)、《城市軌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設風險管理規范》(GB50652-2011)和《城市軌道交通建設項目管理規范》(GB50722-2011)等制度規定和標準規范,對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施工關鍵工序和重要部位實施風險管控。
?。ㄈ娀P鍵節點風險管控責任落實。各地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監管部門和建設單位等參建各方要高度重視關鍵節點風險管控工作,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和政府監管責任,不斷加強關鍵節點施工前條件核查,嚴格控制施工風險。
二、明確關鍵節點風險管控內容
要按照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自身風險和周邊環境特點及危險程度確定關鍵節點風險管控的具體內容。關鍵節點風險管控內容主要包括:勘察和設計交底的完成情況;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批和專家論證情況;監測方案編制審批及落實情況;施工安全技術交底情況;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周邊環境核查和保護措施落實情況;材料、施工機械準備情況;項目管理、技術人員和勞動力組織情況;應急預案編制審批和救援物資儲備情況;相關工程質量檢測資料;法規、標準及合同約定的其他情況。
三、嚴格執行關鍵節點風險管控程序
關鍵節點風險管控由建設、監理、施工、勘察、設計、第三方監測等單位相關負責人參加,按以下程序進行:
?。ㄒ唬┦┕挝桓鶕蛾P鍵節點分類清單》(見附件)編制《關鍵節點識別清單》,報監理單位審批。
?。ǘ┦┕挝粚φ战洷O理單位批準的《關鍵節點識別清單》,對關鍵節點施工前條件自檢自評,符合要求的報監理單位。
?。ㄈ┍O理單位對關鍵節點施工前條件進行預核查,通過后報建設單位。
?。ㄋ模┙ㄔO單位(或委托監理單位)依據相關制度規定和標準規范組織開展關鍵節點施工前條件核查。
?。ㄎ澹┩ㄟ^核查的,方可進行關鍵節點施工;未通過核查的,相關單位按照核查意見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建設單位重新組織核查。
四、強化風險管控保障措施
?。ㄒ唬┟鞔_核查人員工作職責。參加關鍵節點施工前條件核查的人員應具備相應職業資格,按照建質[2010]5號文件和相關標準規范對涉及到的施工條件逐項進行核查,形成明確核查意見和書面核查記錄(包括影像資料),并對簽署的核查意見負責。
?。ǘ┘訌姸酱贆z查。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參建單位做好關鍵節點風險管控工作,對因關鍵節點風險管控不到位而引發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依法進行處理、處罰。
各地可根據本通知要求,建立完善關鍵節點風險管控相關制度,進一步明確關鍵節點施工前條件核查標準、程序、內容和組織方式,確保關鍵節點風險管控落實到位,有效防范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