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 寧波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綜合治理三年行動計劃》 的通知
各區縣(市)、管委會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市安質總站(建管處)、監察支隊,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關于安全生產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省、市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浙江省建設施工安全生產綜合治理三年行動計劃》(建建發〔2017 〕370 號)要求,制定了《寧波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綜合治理三年行動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各地各單位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7年11月22日
寧波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綜合治理三年行動計劃
根據省建設廳關于《浙江省建設施工安全生產綜合治理三年行動計劃》(建建發〔2017 〕370 號)文件要求,切實提升全市建筑施工領域安全水平,有效防控生產安全事故,全面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綜合治理三年行動。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見》精神,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安全為代價這條不可逾越的紅線,全面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改革發展,進一步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加強建筑施工隱患排查治理,強化安全事故風險防控。
二、總體目標
到2020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責任體系、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健全,安全生產治理能力顯著提升,安全隱患大幅減少,一般事故明顯下降,堅決遏制較大事故,杜絕重特大事故,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明顯改善。
三、治理范圍
治理范圍:全市房屋建筑工程。
四、重點工作任務
(一)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進一步明晰落實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安全生產責任,強化落實總承包企業對分包企業、機械租賃企業管理責任,強化落實總承包企業對項目部、施工班組、作業人員安全管理責任,強化落實施工現場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監理等人員安全管理責任。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確保安全生產投入到位,完備安全生產機構和人員配置,完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認真落實管理人員、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加強應急救援演練。積極開展標準化創建,提升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能力,提高自身安全管理意識。
(二)強化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落實。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進一步厘清明確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完善安全生產責任清單制度,依法依規加強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監管。進一步強化上下聯動,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與上級主管部門保持高度一致,明確工作目標,嚴格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工作要求,層層壓實基層部門和監管人員的監管責任。
(三)全面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牢固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的意識,進一步健全完善企業隱患排查自查機制和主管部門督查機制。嚴格落實企業的隱患排查治理主體責任,明確隱患排查整治內容和重點,指導和督促企業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重大隱患風險評估和監控及報告等工作制度,定期開展隱患分析、排查和治理。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標準,明確排查治理工作要求,量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績效,嚴格考核和事前追責。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企業、項目部要建立完善自查、自改、自報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體系,實現隱患排查、登記、評估、報告、監控、治理的全過程記錄和閉環管理。2017 年底前,建立安全重大風險排查日志制度、重大安全隱患報告制度和隱患有獎舉報制度。
(四)建立健全兩個分級標準體系。2018 年6 月底前,制定建筑施工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的制度規范,明確安全風險類別、評估分級方法和依據,2018 年底前建立與企業隱患排查治理系統聯網的信息平臺。2020 年6 月底前,針對長期存在、反復產生的事故隱患和風險,建立重點風險聯合管控和難點隱患聯合治理機制,完成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構建,通過引入社會化服務、標準化創建、企業班組安全達標建設等措施,實現企業監理“隱患自改、風險自查自控的”持續改進內生機制。
(五)嚴格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牢固樹立“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法治意識,堅持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進一步強化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監管,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發生事故和存在降低安全生產條件行為的企業和人員進行嚴格查處,對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暫扣或吊銷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和人員安全生產考核證書,對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的提出企業資質降級等處罰意見建議。
(六)完善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進一步強化“兩場聯動”,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監管信息系統,健全建筑施工企業和從業人員安全生產信用體系、失信懲戒制度和黑名單制度,及時公開企業事故處罰信息和市場行為非法違法信息,曝光典型安全違法行為將企業安全生產事故、違法違規行為與市場誠信、招投標掛鉤。
(七)嚴格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管控。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實施掌握本轄區內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數量、位置、重要節點、施工進度,嚴格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管控流程,強化管控職責。對危險性較大工程未編制專項方案,未按規定審核論證、審查專項方案,未按照專項方案施工等違法違規行為,立即責令整改,依法實施罰款、暫扣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責令項目負責人和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停止執業等處罰。對涉及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隱患,要進行掛牌督辦、限時整改。
(八)強化信息化技術應用。加大“智慧安監”,等先進技術應用,推廣遠程監測、自動化控制、自動預警等設施設備使用,強化技術安全防范措施。加快安全生產信息化和大數據平臺建設,構建涵蓋許可、執法、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的安全生產數據云平臺,實現政府、企業、部門及社會服務組織之間的互聯互通、信息共享,為構建雙重預防機制提供信息化支撐。
(九)加快安全生產新技術應用。加快淘汰落后和推廣先進適用安全技術,針對事故多發易發部位和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地下空間開發等項目,推動、引導企業開展安全技術改造和工藝設備更新,推廣起重機械設備一體化、工具式模板支撐系統、黑匣子、深基坑第三方監測等新技術,淘汰一批不符合安全標準、安全性能低下、職業危害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工藝、技術和裝備。
(十)加強標準化體系建設。從管理制度、人員配備、設備使用、施工作業、監督檢查等方面建立完善的安全標準化體系,強化建筑工程安全風險管控,實現各環節的質量安全標準化管理。
(十一)健全應急救援管理體系。健全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協調聯動機制,加強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健全完善建筑施工應急處置預案,加強應急救援設施、裝備、物資儲備,積極開展應急救援演練。
(十二)健全安全宣傳教育體系。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指導和督促企業落實教育培訓責任,提高一線工人和技術、管理人員的質量安全意識及能力。要借助省級、市級行業協會力量,配合協助主管部門、企業開展安全教育培訓等工作,構建社會化協同機制。要推進新媒體與傳統媒體的融合創新,不斷鞏固和擴大安全生產宣傳陣地建設。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報道和輿論引導,健全突發事件新聞報道機制。
五、實施步驟
(一)組織動員階段(2017 年12月)。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行動計劃目標要求,結合實際,制訂本地區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綜合治理三年行動計劃、遏制較大以上事故工作方案,進一步明晰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層層分解落實。
(二)實施推進階段(2018年1 月一2020 年6 月)。根據行動開展實際情況,嚴格落實管控措施,鞏固工作成效,持續深化全方位、全覆蓋的安全綜合治理行動,確保實現三年行動計劃目標。
(三)總結評估階段(2020年7 月一12 月)。對行動計劃實施及成效進行評估、總結,提煉綜合治理三年行動的經驗做法,鞏固完善安全生產長效治理機制。
六、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安全生產綜合治理三年行動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市住建委建筑施工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沈浩總工擔任,成員由委質安處、市場處和市安質總站(建管處)、監察支隊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質安處。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綜合治理三年行動,充分認識深入實施安全生產綜合治理對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提升安全生產治理能力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落實監管責任,加強統籌協調,協力推進安全生產綜合治理。
(二)細化目標任務。各地、各部門要按照任務分工落實本地本部門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目標任務,落實責任,明確措施。堅持整體推進和重點突破相結合的原則,確保行動計劃各項目標任務落實到位。
(三)加強宣傳引導。要加大對行動計劃開展情況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平臺,及時宣傳報道行動計劃重大工作舉措、進展和成效,積極營造良好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