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站關于進一步開展市政公用(軌道交通)工程建筑起重機械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各科室: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市政公用(軌道交通)工程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工作,切實防范起重機械安全事故,根據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全省建筑起重機械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建建發〔2017〕357號)的精神,結合我市工程實際,現將有關專項整治工作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建筑起重機械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強化安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有效預防起重機械安全事故,促進我市市政公用(軌道交通)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二、整治時間和整治范圍
時間:發文之日起至2018年6月底。
范圍:我站監管范圍內的市政公用(軌道交通)工程使用的施工升降機、塔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流動式起重機及汽車式起重機。
三、整治重點
1.建筑起重機械產權備案、安裝(含拆卸、頂升)告知、使用登記、定期檢查、維修保養、應急救援預案等制度的執行情況。我站監管項目的建筑起重機械在辦理使用登記時,應提供起重機械維護保養等管理制度應包含:起重機械檢查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維修和保養制度、故障、異常情況分析處理制度和報廢制度。
2.建筑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定期檢測、日常使用、維護保養、技術檔案管理、應急救援預案設置等情況。
3.安裝單位是否具有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情況。
4.安裝人員、司機和信號司索工是否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建筑起重信號司索工(含指揮)、建筑塔式起重機司機、建筑施工升降機司機、建筑物料提升機司機、建筑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工、建筑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工和建筑物料提升機安裝拆卸工,應持有企業所在?。▍^、市)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持有省外《資格證書》的特種作業人員,不得以省內企業的名義在省內從事特種作業。起重機作業應設專職信號指揮和司索人員,一人不得同時兼顧信號指揮和司索作業。
5.安裝單位是否結合建筑起重機械使用說明書的相關要求和施工現場周邊作業環境,由專業技術人員負責編制建筑起重機械安裝、頂升(包括加節、附墻)、拆卸的專項施工方案,方案是否經本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需專家論證的是否按有關規定要求組織專家進行論證。
6.建筑起重機械安裝、頂升(包括加節、附墻)、拆卸作業前,施工總承包、監理單位是否認真審查安裝單位的相應資質以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勞動合同、社保證明、特種作業資格證等相關資料,并參與對施工作業人員的技術交底。
7.施工單位的建筑起重機械管理機構和機械專職管理人員履職情況。
8.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控管理情況,塔式起重機械在安裝安全監控管理系統后,項目部應安排專人負責管理,發現異常應及時報告項目安全管理人員,并及時對其異常數據進行分析處理,消除安全隱患。
9.建筑起重機械主要受力部位(塔機標準節連接套處、爬爪和爬爪座、汽車起重機起重臂油缸支承處、施工升降機懸臂端標準節連接處等)、設備基礎、連接部位、安全保護裝置、附墻裝置的完好性情況;標準節和附著裝置是否由原制造廠家制造。
10.起重吊裝作業安全管理情況,各類建筑起重機械作業基礎應平穩牢固,地基承載力符合專項施工方案的要求,現場重載便道與非重載便道之間設置隔離裝置或標識,作業時應設置警戒線,懸掛警戒標志,并派專人監護;汽車起重機應經項目部和監理部檢查驗收后方可進場作業,并做好書面記錄,確保汽車起重機檢測報告真實有效,各類安全裝置齊全靈敏,吊裝用鋼絲繩符合規范要求。
11.責任單位對發現的問題隱患是否及時整改到位。
四、具體安排
(一)自查自糾階段(發文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各建設、施工、監理、設備租賃、設備安裝等單位,結合我站安全生產大整治的相關要求,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文件要求對建筑起重機械開展全面自查自糾,對發現的隱患,按照“五落實”的要求,確保整改到位。建立完善排查整改臺賬,做到“一設備一檔案”,并存檔備查。
(二)督查階段(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
我站將結合季度末綜合檢查及日常監督巡查,以使用年限較長或者使用環境復雜的起重機械設備為重點,對我站監管范圍內建筑起重機械開展全面督查,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立即督促責任單位進行整改,并跟蹤落實情況,確保整改到位。
(三)總結提升階段(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各參建單位要對本次起重機械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總結分析,評估鞏固整治成果。要以此次起重機械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為契機,針對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和事故防范中的問題,研究提出切實有效預防建筑起重機械安全事故的意見和建議,落實治本之策,形成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周密部署
各參建單位要正確認識強化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牢固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的意識,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依法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執行起重機械管控流程和現場作業規程,并按照《寧波市城市管理局轉發省建設廳安委辦關于起重機械、基坑工程等五項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安全要點的通知》(甬城管〔2017〕63號)要求,將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作業安全要點制作為標牌懸掛在施工現場顯著位置,嚴格貫徹落實。
(二)加強檢查,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我站將根據工程實際,制定詳細的建筑起重機械檢查計劃,持續推動監管人員下沉一線,依法依規依職責檢查施工現場建筑起重機械和工程各方責任主體的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履責行為,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將責令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合格的,依法一律予以停工。
(三)宣傳引導,及時報送工作信息
各參建單位要總結整治行動中的好經驗、好做法,鞏固建筑起重機械安全專項整治成果。
寧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站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