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站關于切實做好歲末年初安全質量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各科室:
為切實做好歲末年初安全質量管理工作,深刻吸取江北“11.26”事故教訓,確保我市市政公用(軌道交通)工程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根據省、市相關安全質量工作文件和《寧波市城市管理局關于切實做好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甬城管〔2017〕114號)精神,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壓實責任,認真部署冬季安全質量管理工作
冬季低溫、雨雪等不良天氣逐漸增多,誘發安全生產事故和質量問題的各類因素也相應增加,各參建單位應提高安全質量管理意識,堅守安全紅線和質量底線,認真研判冬季施工安全生產和質量管理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切實加強對市政公用(軌道交通)工程安全質量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全面部署好、分解好、落實好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和質量管理各項工作職責,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突出重點,強化管控,落實各項安全質量管理措施
各參建單位應繼續根據我站印發的隱患排查治理及“打非治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建筑起重機械安全專項整治等各類專項活動的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各類安全質量隱患,重點關注起重機械、有限空間、高處作業及現場消防的安全管理,并同時做好冬季施工工程質量管理工作。
(一)切實開展安全教育、交底等基礎安全管理工作。施工單位應切實執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交底制度,及時對作業人員進行冬季施工“防滑、防凍、防火、防中毒”專項教育,通過宣傳教育、安全技術交底、班前告知和班后總結等形式,切實提高作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二)嚴格起重吊裝施工安全管理。切實執行起重機械備案和使用登記制度,汽車起重機應經項目部和監理部檢查驗收后方可進場作業,并做好書面記錄,確保起重吊裝安全專項方案的編審及論證符合相關要求,起重吊裝特殊工種應持證上崗,保證起重機械基礎平穩堅固,地基承載力符合專項施工方案的要求,設置吊裝作業警戒區,吊物綁扎應牢固有效,嚴格執行起重吊裝“十不吊”等相關吊裝安全管理規定。
(三)落實消防及用電安全管理措施。各參建單位應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按照相關規范要求,對臨時用房及設施、乙炔瓶、煤氣瓶等易燃易爆危險品存放、動火作業、臨時用電加強檢查的力度和強度,嚴防電器設備超負荷運行,杜絕民工宿舍內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和煤氣灶,嚴禁明火取暖和亂拉、亂接電器,嚴格執行易燃易爆品的存放、登記、保管制度和“三級動火”審批制度,確保消防設施能正常使用,切實消除火災隱患,確保消防安全。
(四)強化高處作業管理。各參建單位應加強高處作業的安全管理,按照《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2016)的要求, 制定高處作業安全技術措施,做好高處作業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特別是高架蓋梁、箱梁、鋼梁等施工作業前,對安全防護設施要進行逐項驗收,切實做好臨邊和孔洞的安全防護措施,按要求設置人員上下通道和操作平臺,每個作業人員應正確佩戴安全帶,經專人檢查后方可作業。
(五)做好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各參建單位應嚴格執行《有限空間安全作業五條規定》,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切實執行“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作業流程,嚴禁未經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的人員上崗作業,嚴防有限空間中毒、窒息等事故的發生。
(六)合理組織施工,嚴格施工質量管理。施工單位不得冒險作業搶工期、違規施工趕進度,監理單位發現冒險、違規作業的應堅決責令停工。各參建單位應切實履行質量管理職責,落實瀝青和混凝土冬季施工質量管理措施,抓好工程質量通病防治工作,強化預制構件和施工實體質量管理,預防各類質量事故的發生。
三、認真總結,持續創新,全力做好安全質量保障工作
各參建單位應從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標準化建設的推廣運用、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建設和突發事故應急處置操作流程等方面出發,認真總結今年安全質量管理工作取得的經驗教訓,提煉出有成效的工作做法,積極創新,開拓思路,認真謀劃明年工作計劃,爭取在制度上,管理上和技術上取得新的突破,為我市市政公用(軌道交通)工程安全質量管理更上一個臺階提供堅實的保障。
四、落實值班,強化應急,切實做好節日期間安全管理工作
各參建單位要建立節假日各級領導帶隊值班制度,并落實好各部門各崗位責任,安排好值班人員,強化應急物資保障,進一步提高應急處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