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7年第四季度寧波市市政公用(軌道交通)工程綜合監督檢查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各科室:
根據我站年度工作計劃并結合《寧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站關于切實做好歲末年初安全質量工作的通知》(市政安質監〔2017〕54號)等文件要求,決定開展2017年第四季度市政公用(軌道交通)工程綜合監督檢查。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時間、范圍
檢查時間:2017年12月下旬。
檢查范圍:部分在建市政公用工程和軌道交通工程。
二、檢查主要內容
(一)安全方面
1.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起重吊裝安全管理情況,高支模安全管理情況,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2.高處作業安全管理(高處作業安全專項方案編審情況,作業人員教育交底情況,危險部位安全防護設置情況,安全防護用具使用情況)。
3.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專項方案編審情況,“三級配電、三級保護”現場落實情況,輸電線路規范設置情況)。
4.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消防專項安全措施編制情況,易燃部位滅火器配置情況,宿舍大功率電器使用情況)。
(二)質量方面
1.冬季施工質量保證措施執行情況(冬季施工專項方案的編審及教育交底情況,冬季施工質量控制措施落實情況)。
2.各參建單位主要管理人員的到崗履職和質量保證體系及質量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
3.抽查原材料、實體檢測等不合格報告的閉合情況。
4.抽查現場實體質量和施工、監理單位資料的及時性、真實性情況。
5.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對市政公用(軌道交通)工程混凝土構件預制的管理情況。
(三)軌道交通市場管理方面
1.施工企業現場作業人員實名制管理及工資支付管理情況及農民工工資糾紛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建立情況。
2.施工企業對專業分包單位及分包合同管理情況,監理單位對專業分包單位資質審查情況。
3.各項目民工學校建設及教學開展情況。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有關單位要根據本次綜合檢查的內容,認真開展自查自糾,真實、及時、準確地做好相關數據整理和資料收集工作。
(二)各有關單位要嚴格落實今冬明春及“兩節”期間安全質量管理的各項工作要求與措施,及時消除各類安全質量隱患。
(三)本次檢查未抽到的項目,各建設單位應牽頭組織或督促監理單位開展相應的自查,并留存有關記錄備查。
四、檢查結果反饋
(一)本次綜合檢查結束后,我站將根據本次檢查情況并結合2017年第四季度各科室監督檢查和專項檢查情況,發布第四季度檢查通報。
(二)我站將根據第四季度監督管理和本次檢查及落實整改情況,發布2017年第四季度項目差異化監管公告。
寧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站
寧波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管理站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