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2018年寧波市房屋建筑“文明施工”提升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2018年寧波市房屋建筑“文明施工”提升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文號:甬建發〔2018〕52號
各區縣(市)、管委會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市安質總站(建管處)、監察支隊,各有關單位:
各區縣(市)、管委會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市安質總站(建管處)、監察支隊,各有關單位:
現將《2018年寧波市房屋建筑“文明施工”提升行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8年4月23日
2018年寧波市房屋建筑“文明施工”提升行動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六爭攻堅、三年攀高”的重大決策部署,進一步提高全市房屋建筑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水平,提升城市環境綜合品質,現制定2018年全市房屋建筑“文明施工”提升行動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按照城鄉爭優要求,深入開展施工工地環境整治提升行動、施工現場圍擋設置提升行動、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建設提升行動、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樹標桿、學標桿”示范行動等四大提升行動,著力構建文明施工管理長效機制,不斷提升全市房屋建筑工程的文明施工水平和標準,進一步展示城市文明形象,為我市爭創全國文明城市“六連冠”創造良好的基礎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開展施工工地環境整治提升行動。嚴格落實《寧波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和《寧波市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控制管理規定》,重點做到工程圍擋牢固整潔美觀;立面安全網圍護干凈;現場堆場整齊,道路硬化,裸土及散狀材料覆蓋,出場車輛沖洗設施及沖洗制度落實;施工現場臨時用房應形式統一、外觀整潔;水泥砂石等易產生揚塵的建筑材料應入庫入池;拆除施工灑水降塵;周邊道路灑水降塵路面整潔交通暢通;施工完畢臨時設施及時拆除等。建立健全長效保潔機制,嚴禁廢棄物焚燒,保持好施工現場和大門外周邊20米范圍內環境的衛生。加強施工現場建筑渣土管理,落實專人負責建筑渣土的管理工作,不得隨意傾倒垃圾,嚴禁泥漿直排城市管網及河道,將建筑渣土運輸處置業務發包給經有關部門許可,并取得《建筑垃圾經營服務企業資格證書》的單位,出入車輛進行沖洗,不得帶泥出工地,密閉裝置破損的車輛不許進入施工工地,未密閉蓋平的車輛不許駛出施工工地,做到建筑垃圾及時清運,生活垃圾日產日清。嚴格噪聲控制,夜間施工時應經環保部門許可,并通告附近居民。按照有關推進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工地周邊、沿線環境美化工作。
(二)開展建筑施工現場圍擋設置提升行動。按照《關于印發寧波市建設工程(儲備用地)圍擋改造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甬環治辦〔2018〕7號)要求,根據《寧波市建設工地圍擋指導及標準范例(2018年版)》,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進一步做好工地圍擋設置工作。城區主要路段和其他涉及市容景觀路段兩旁的圍擋高度不得低于2.5米,城區一般地段的工地圍擋高度不得低于1.8米;圍擋材料要求堅固、穩定、統一、整潔、美觀,外觀造型與環境相匹配;宣傳畫面布置形式和內容應有機穿插組合,排列有序,臨街背街一致,版面大小適宜,注意適度留白,做到風格統一、畫面美觀,公益廣告刊載內容占封閉圍擋墻體面積的比例不少于30%;根據項目特色和周邊環境需求宜布置照明、綠化等附屬設施進行美化。
(三)開展建筑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建設提升行動。一是全面開展建筑工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達標活動,按照《關于開展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建質〔2005〕232號)、《關于開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創優奪杯活動的通知》(甬建發〔2011〕170號)等文件精神,建設各方主體要積極開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規模以上建筑工程全數創優奪杯活動,施工企業在規模以上建筑工程建設中“市標化工地”創出率不低于50%,在標化工地評比中,優先考慮泥漿現場固化的工程。二是積極開展建筑工程施工現場信用評價,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主體責任,提高企業及工程項目部開展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建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三是積極推進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在線監控系統的建設,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建設,不斷提高促進企業及工程項目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科技水平的不斷提高,進一步強化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動態監控,不斷提高監管效能。
(四)開展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樹標桿、學標桿”示范行動。通過建立標桿、樹立典型,以文明施工標桿工地為引領,通過現場觀摩會、交流研討會等形式,宣傳、推廣文明施工先進經驗和先進施工工藝,以點帶面,促進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不斷提高。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區域內工程數量,確定1-2個標桿工地,我委將適時組織開展全市房屋建筑工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樹標桿,學標桿”現場觀摩活動。
三、時間安排
(一)宣傳部署階段(4月30日前)
各級主管部門制定2018年度“文明施工”提升行動實施方案,對今年房屋建筑施工領域“文明施工”提升行動工作進行部署。
(二)實施階段(5月到10月)
1、各地、各單位結合各自實際,細分工作目標;
2、按照《寧波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規定》,開展房屋建筑工地施工環境整治專項檢查,加強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保持城市市容環境整潔;
3、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組織開展全市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樹標桿、學標桿”示范行動現場觀摩會;
4、中、高考期間文明施工專項部署;
5、開展房屋建筑工地臨時用房消防安全專項整治;
6、按照《寧波市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控制管理(暫行)規定》,大力開展建筑施工揚塵綜合整治,嚴格落實大氣重污染應急響應各項應急處置,有效減少建筑施工揚塵污染;
7、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廣泛運用工地封閉圍擋刊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公益廣告,可從中央文明辦公益廣告庫、寧波公益廣告庫下載,我委創作了一批具有城建工作特色、符合文明城市創建要求的公益廣告墻繪,也可從市住建委官網公益廣告庫下載。中央文明辦公益廣告庫地址: http://www.wenming.cn/jwmsxf_294/zggygg/;寧波公益廣告庫公益廣告地址: http://chinazdsl.cn/gygg/index.aspx;市住建委官網公益廣告庫地址:http://www.nbjs.gov.cn/GB/col/col96/index.html;
8、開展建筑工程渣土(泥漿)整治,提升建筑泥漿處置能力。
(三)集中整治階段(5月到10月)
采取企業全面自查自糾和監管部門重點抽查督查相結合的方式。
1、自查自糾。全市所有在建工程由建設單位牽頭,組織施工、監理等單位對施工現場文明施工進行全面排查,對達不到標準的,必須立即進行整改,并將自查整改記錄整理匯總,留存在項目部備查。
2、監督檢查。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建筑安全監督機構要在企業自查自糾的基礎上進行抽查督查,對企業開展自查自糾情況進行復核檢查,對在日常監管過程中現場管理混亂的建筑工程項目進行重點抽查。我委將對全市房屋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情況進行不定期督查,并與市文明辦一起開展一次聯合督查,推動專項行動深入開展,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四)總結提高階段(11月)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地區開展房屋建筑“文明施工”提升行動進行全面總結,檢查評估房屋建筑“文明施工”提升行動的實際效果,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完善管理制度,鞏固治理成果,把文明施工全面引向深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企業要從思想和行動上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精心安排,認真部署,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的重點、步驟、要求和保障措施,認真組織實施。市住建委成立全市建筑行業“文明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