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全市房屋建筑市場及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情況的通報
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全市房屋建筑市場及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情況的通報
文號:甬建發〔2018〕56號
各區縣(市)、管委會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市安質總站(建管處)、市建設房產監察支隊: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全力開展城鄉品質爭優三年攻堅行動,進一步加強我市建筑市場監督管理,鞏固和拓展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成果,落實主體責任,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嚴厲打擊和有效遏制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違法違規行為,保障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促進我市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住建部《關于印發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方案的通知》(建質[2017]57號)及《關于開展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建質[2018]31號)等文件要求,2018年3月我委分四個檢查組在全大市范圍對在建工程開展了建筑市場行為及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的監督檢查,并對部分項目的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此次檢查的主要內容一是建筑市場行為方面,包括建設單位依法履行法定建設程序情況,施工總承包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專業承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是否存在無資質或超越資質范圍承攬工程、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等行為情況,各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到崗履職情況,工程項目部勞務用工情況,施工企業和項目部工資缺口及應急資金準備情況等;二是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方面,包括房屋建筑工程項目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揚塵防治等情況。本次檢查共抽查25個在建工程項目、面積約280萬平方米、涉及到責任主體72家
檢查結束后,各檢查組現場召開了意見反饋會,向受檢的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及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反饋了檢查情況,指出各受檢項目在市場行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隱患,要求有關單位及時整改,同時責成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跟蹤督促,限期反饋整改情況。本次檢查及復查共下發整改通知書21份,執法建議書10份。
從檢查情況看,受檢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能貫徹落實我委相關文件,強化各方主體責任,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建筑市場秩序日益規范,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水平不斷提高。本次受檢項目總體上能按照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進行建設,多數項目參建各方責任主體市場行為比較規范,安全生產基本處于受控狀態。
二、檢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建筑市場行為方面:一是部分建設單位未按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登記手續、施工許可手續擅自建設;二是建設單位將樁基等部分專業工程肢解發包;三是有部分施工單位在建設單位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進行施工;四是項目負責人及專職管理人員未按規定到崗履職的現象時有發生;五是存在總承包單位違法分包勞務作業、勞務用工制度混亂、監理工作不到位等情況。
(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方面:
一是項目負責人帶班制度落實不到位,對特種作業人員管理等方面存在問題較多;二是建筑圍擋高度不夠,公益廣告比例不足,現場材料堆放混亂,裸土和砂漿桶未覆蓋,垃圾未清理;三是塔吊高度限位失效,維保不全;四是樓梯口、預留洞口等臨邊防護不到位,樓層臨邊無防護;五是懸挑架未嚴格按施工方案施工,腳手架和支模承重架的搭設不規范,水平剪刀撐設置不到位;六是配電系統未做到三級配電二級保護,電纜線路架設不規范,動火審批不到位,滅火器設置不足;七是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監理審核不嚴,安全技術交底內容不全,作業人員無教育培訓記錄。
三、違法違規典型案例通報
案例一: 慈溪市城南A2-11-a地塊項目
建設單位為慈溪新城吾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南京偉赫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為耿長洪;監理單位為上海城建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總監理工程師為唐冬冬。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
勞務分包企業違法分包鋼筋工班組、瓦工班組及木工班組。施工期間五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均未到崗履職,部分塔吊司機指揮及焊工、架子工無特種作業上崗證。落地式腳手架已搭設完成,未編制專項方案,未對作業人員進行交底,搭設后未組織驗收,腳手架開口處未設橫向斜撐。臨時用電系統未組織驗收,配電系統未做到三級配電、二級保護,大部分用電設備無專用開關箱且未作接零保護,總配電箱內漏電保護器參數不符合規范要求。樓層臨邊、梯段邊等臨空處均未作防護,樓層內預留洞口無防護,易燃物堆放區無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塔機起升高度限位失效。
案例二:慈溪保利后橫江地塊房地產開發項目(北地塊)
建設單位為慈溪保利建錦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廣州富利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為劉亮;監理單位為浙江東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總監理工程師為張海濱。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
建設單位開工前未按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登記手續,未依法申領施工許可證。施工單位在建設單位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時進行樁基施工。塔機起升高度邊幅限位失效,配備的三名專職安全管理員均未到崗履職。落地式腳手架斷開處未設橫向斜撐,配電系統未做到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用電設備無專用開關箱,未作接零保護。樓層臨邊無防護,預留洞口未按規范要求進行防護。
案例三: 合生杭州灣國際新城0823地塊項目
建設單位為寧波合生錦城房地產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廣東合創工程總承包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為陳慧明;監理單位為寧波哲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總監理工程師為李吉楨。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
建設單位未能提供單獨編制的安全防護及文明措施費用及相關支付憑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中項目經理簽名代簽,實施前未進行技術交底。腳手架搭設人員無特種作業證書,承重架掃地桿未雙向連續設置、剪刀撐不符要求。樓層內用電設備未配單機開關箱,未作接零保護。樓層及梯段等臨空作業處,預留洞口未作防護。
案例四: 奉化原毛紡廠地塊項目
建設單位為寧波奉化和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福建省荔隆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為黃中紅;監理單位為浙江科誠建設監理有限公司,總監理工程師為肖軍。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
現場臨時用電未按專項施工方案要求實施,部分施工機具未配備開關箱,未做到三級配電二級保護,臨時用電施工電纜隨地拖拉。部分塔吊在作業過程中無司索指揮,部分樓層臨空處未設置防護欄桿。塔吊上限失靈,小車鋼絲繩防脫槽裝置缺失,安全員均未到崗履職。
案例五:吾悅廣場鎮海新城北區ZH07-07-20地塊一期項目II標段
建設單位為寧波新城萬博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江蘇興廈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項目經理為陳平;監理單位為浙江聯達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總監理工程師為汪樹根。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
施工升降機地面圍欄門機械鎖缺失,塔吊起升高度限位失效,小車變幅限位失效。部分洞口未防護,部分機具未接PE線,部分機具未做到三級配電,缺少開關箱。
案例六:小港街道青墩片區6-1#地塊房地產項目
建設單位為寧波天派置業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天祥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為方寶平;監理單位為寧波和興工程監理有限公司,總監理工程師為黃錚。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
承重支模架搭設人員無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樓層臨邊未設防護欄桿。施工機具未接PE線,總配部分漏保作業電流與動作時間的乘積大于30mA·s,安全員均未到崗履職。
案例七:寧波市集士港南片CX08-01-02C地塊項目I標段
建設單位為寧波港禾置業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沈陽騰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為王洪新;監理單位為浙江東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總監理工程師為周曉寧。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
建設單位未依法申領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肢解發包。施工單位項目部的五大員未到崗履職。特種作業人員無上崗證,臨時用電總漏電保護器不符要求,生活區與施工區未明顯分隔,宿舍內電線私拉亂接,樓層臨邊處防護欄桿缺損,建設單位未提供安全生產費用支付憑證。
案例八:鄞州新城區中河街道YZ06-08-(D3、D4、D5)地塊
建設單位為寧波萬嵩置業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浙江泰陽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為李益天;監理單位為寧波東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總監理工程師為尹章號。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
建設單位未依法申領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肢解發包。宿舍內使用大功率電器,外架拉結在底排,轉角和斷開處未加密設置。電焊工無證上崗,安全生產費用未單獨列支。
案例九:余姚市商住用房建設項目(翰林園南住宅小區)
建設單位為余姚市賽格特經濟技術開發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臺州萬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為張招賢;監理單位為浙江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總監理工程師為文迅。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
臨時施工用電不符合規范要求,保護零線未從工作零線引出,未采用TN-S系統,電纜沿地面明敷未采取保護措施,總配電箱漏保參數不符合要求,配電室未設安全警示牌,部分機具未接保護零線。施工升降機地面圍欄門機械連鎖失效,防墜器標定日期過期,塔吊無高度限位,變幅小車前端限位無效。開口處橫向斜撐未設置,樓層樓梯預留洞口未設保護欄桿,懸挑鋼卸料平臺安裝前未交底,安裝后無驗收。
案例十:鎮海新城ZH07-07-06-01、04地塊
建設單位為上海東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南京凱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為胡躍畢;監理單位為上海環亞工程咨詢監理有限公司,總監理工程師為江和銀。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
項目負責人的注冊建造師證書失效,未按規定執業。項目部現場管理人員不履行考勤制度,技術負責人為在職掛職,質量員和施工員未到崗履職。
四、處理意見
(一)對上述案例中涉嫌違法行為的項目,已經下發了執法建議書。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寧波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對涉嫌違法的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實施行政處罰。
對可能導致較大及以上事故的違法違規行為和安全隱患,一律予以停工整頓,一律依法從嚴從快處理。對安全生產條件降低的,及時提出暫扣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議。嚴肅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法律、經濟、行政責任,處罰結果及時進行網上公示。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逾期未落實執法措施的,我委將進行督查督辦。
(二)對檢查中存在嚴重問題的慈溪保利建錦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寧波港禾置業有限公司、寧波萬嵩置業有限公司、上海東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南京偉赫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廣州富利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廣東合創工程總承包有限公司、福建省荔隆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江蘇興廈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天祥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沈陽騰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泰陽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臺州萬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凱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城建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浙江東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寧波哲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科誠建設監理有限公司、浙江聯達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寧波和興工程監理有限公司、寧波東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環亞工程咨詢監理有限公司23家責任單位進行通報批評。
五、工作要求
各地要把整頓和規范建筑市場秩序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強化舉措、狠抓落實,努力構建規范有序的建筑市場環境。深刻認識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的艱巨性及整治建設工程市場、質量、安全問題的緊迫性,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切實加強監管,實現建筑市場秩序的根本好轉。
(一)深入推進建筑市場整治行動。繼續加大建筑市場行為整治工作的推進力度,持續開展工程質量安全問題排查、檢查、督辦,始終保持建筑市場監管的高壓態勢。要完善建筑市場行為治理工作機制,建立市場與現場聯動機制,在現場發現存在突出問題的企業,立即啟動動態核查,絕不手軟。
(二)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各地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一律按照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的進行處罰,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還要對其進入市場進行適度限制,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不良行為記錄,直至納入黑名單,堅決予以曝光。對具有執業資格的個人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堅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停止其執業資格并公告,情節嚴重的,記入不良信息“黑名單”予以曝光。
(三)切實做好檢查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對于檢查發現的問題,各相關責任單位要采取有效措施,認真對照、逐條整改,切實消除違法違規隱患,有力保證工程質量安全。項目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督促組織復查,確保受檢項目存在的問題整改完畢;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立案查處。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迅速將本通報的主要內容向轄區內建設、施工、監理、檢測等企業通報,督促轄區內企業和工程項目對照檢查組的反饋意見,進行全面自查自糾,切實規范建筑市場行為,消除工程質量安全隱患。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請于本通報發文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受檢項目的整改情況和處罰結果報市住建委。
聯系人:張佳琦 聯系電話:89180547 傳真:89180550
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