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2018年全市建筑施工領域集中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2018年全市建筑施工領域集中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文號:甬建發〔2018〕59號
各區縣(市)、管委會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市安質總站 (建管處)、監察支隊,各有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全省安全生產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和全省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市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和建筑質量安全生產工作部署,特制定《2018年全市建筑施工領域集中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方案要求并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扎實開展建筑施工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建筑施工行為,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產安全事故,促進全市建筑質量安全生產形勢加快實現根本性好轉。
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8年5月8日
2018年全市建筑施工領域集中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根據《寧波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綜合治理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要求,結合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現狀及本年度工作部署,現制定《2018年全市建筑施工領域集中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始終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始終堅持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底線思維的理念,著重抓好“三個體系”和“一個能力”建設,及時發現并治理和消除建筑施工現場生產安全隱患,嚴厲打擊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營造良好的市場競爭氛圍,有效預防和減少施工安全生產事故,提高工程質量水平,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重點內容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以工程質量安全為核心,結合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工作要求,加強部門聯動,嚴格依照建筑施工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遏制建筑施工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違法行為多發勢頭,切實采取嚴厲有效的措施,重點集中打擊和整治以下行為:
(一)建設工程項目不履行基本建設程序,未辦理立項、用地許可、規劃許可、招投標、施工圖審查、質量與安全監督、施工許可等建設手續,擅自進行建設活動的行為;
(二)建設單位存在《建筑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試行)》認定的違法發包行為的、隨意壓縮工程項目建設合理工期、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不及時支付或扣減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以及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或生產許可證的企業等行為;
(三)施工單位存在《建筑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試行)》認定的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等違法行為;弄虛作假,無相關資質或超越資質范圍承攬工程;無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進行施工活動、不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專項經費等行為;
(四)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配備、到崗履職不到位;施工單位三類人員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項目管理人員未與施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未繳納社保;未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事故報告、主要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生產、安全隱患排查等制度;未落實深基坑、高支模、腳手架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批制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安全防護不到位;未制定建筑起重機械(提升設備)管理制度并未按要求辦理建筑起重機械產權備案、安裝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記等備案手續;未按強制性標準施工、偷工減料、以次充好;安全生產“三級教育”制度不落實;未進行現場安全技術交底,施工現場存在違章操作、違章指揮或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未制定“平安工地”創建活動實施方案,未認真開展“平安工地”創建活動;未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2011)切實開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等行為;
(五)監理企業無資質、超越資質范圍承攬監理業務,出讓資質或資質掛靠;現場監理部關鍵崗位人員不到崗履職;對施工方案的審核審批不落實;對施工總包、分包單位關鍵崗位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到崗履職、人證相符核查不到位;安全監理制度不落實,未按照規定對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采取平行檢驗和旁站的方式進行安全監理;未督促施工單位加強安全隱患整改,對整改不落實也不履行報告職責等行為;
(六)檢測機構出讓資質或資質掛靠,不按規范標準進行檢測,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等行為;
(七)工程建設相關責任主體,拒不執行建筑市場和質量安全監管整改指令、抗拒執法等行為;
(八)未按照《浙江省城市建筑施工地與道路揚塵管理辦法》開展建筑工地揚塵治理,未落實揚塵治理八個100%控制目標;施工單位違規運輸處置渣土、砂石等產生揚塵的物料;違法露天焚燒建筑垃圾,違法排放污水或其他塵源、污染源等行為;
(九)其他違反建筑市場、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
三、時間安排
從2018年5月開始到11月結束,分三個階段開展建筑施工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
(1)動員部署、排查摸底階段(5月15日之前)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市安質總站要制定本地區建筑施工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實施方案。迅速動員部署,廣泛發動宣傳,督促建設工程各方責任主體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及時治理糾正非法違規行為,消除安全隱患。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礎上,對安全生產基礎薄弱的地區和近兩年來因非法違規行為被處罰處理過的相關企業進行重點排查,對排查出的問題逐一登記、建立檔案、落實責任并及時督促整改。
(二)自查自糾、聯合整治階段(6月1日至11月30日)
1、企業自查自糾。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部門、市安質總站要按照各自工作方案的要求,針對第一階段全面排查摸底的情況,督促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及時發現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
2、全面檢查執法。在建設工程各方責任主體自查自糾工作基礎上,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部門、市安質總站要始終保持“打非治違”的高壓態勢,通過采取交叉檢查、跟蹤檢查、飛行檢查等方式,對非法違規情況嚴重以及事故高發、問題突出的地區進行集中整治,對重點企業、重點項目、重點環節開展專項檢查、抽查,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推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深入開展。
3、督促指導整改。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部門、市安質總站要按照“四個一律”的要求,督促各方建設主體落實整改措施,對于整改不力的,要注重運用經濟、法律、市場等多種手段,注重源頭治理,充分發揮現場和市場聯動機制作用,嚴格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要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加強督促指導,推動本地區“打非治違”工作取得實效。
我委將組成督查組對各地開展建筑工程市場行為監管及查處情況、信用評價系統記錄及信用懲戒情況、違法違規案例曝光情況、建筑市場行為和工程質量投訴受理及處置等情況進行督查,督查情況將在全市進行通報。
(三)總結驗收、鞏固提高階段(11月1日—11月30日)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市安質總站要加強對“打非治違”各階段工作的檢查分析,對工作不認真、成效不明顯的地方和單位,要及時組織“回頭看”,同時認真總結本地區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情況,深入分析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問題,形成專項報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市安質總站要強化紅線意識,充分認識建筑施工非法違法、違規違章的反復性、頑固性和“打非治違”的重要性,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及時研究和解決突出問題,逐級抓好工作,落實責任措施,細化工作方案,明確節點要求。要嚴格執法、依法行政,落實好安全生產各項法規規章,切實做好本地區“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部署、推進、跟蹤和檢查工作,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加強查處通報。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市安質總站要按照方案和附件相關檢查內容要求,對本區域所有在建項目進行全面的檢查,對檢查中發現涉嫌違法違規的企業及人員,要依法予以查處和通報。對于專項行動期間發生事故的,要對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從嚴查處、及時通報。對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項目,必須倒查是否存在建筑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并依法對相關責任單位予以處罰。要結合“安全生產月”等活動,廣泛運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各種新聞渠道,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并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作用,暢通社會監督渠道,建立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舉報制度,鼓勵發動群眾舉報、媒體曝光非法違法建設施工行為,構建渠道暢通、反應快捷、覆蓋面廣的社會監督網絡,實現“打非治違”工作全員參與、齊抓共管、群防群治、綜合治理,全面推進安全生產社會共治。
(三)堅持標本兼治。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市安質總站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抓住關鍵、統籌推進,把專項行動與全面加強安全生產各項重點工作結合起來,緊緊抓住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特別是反復發生、長期未能根治的頑癥痼疾,及時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堅持標本兼治,強化法規制度落實,著力抓安全生產預防體系建設、信息化建設、監管隊伍建設,全面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四)構建長效機制。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市安質總站要加強專項監督檢查和部門聯合執法,在注重預防、狠抓治本上下功夫。積極探索多部門、跨區域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有效途徑。要把“打非治違”專項行動與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安全生產日常工作結合起來,通過“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深化改革創新,大力推進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和誠信機制建設。全方位全領域查補短板,竭盡全力補齊短板,對近年來建筑施工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中的有效措施和方法,要升格為制度、工作機制予以及時推廣,切實把“打非治違”工作納入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的軌道。
(五)做好信息報送。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市安質總站(市建設房產監察支隊)要高度重視“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信息統計和報送工作,并在6月20日、9月20日和11月20日前將本地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年度總結及匯總表(詳見附件1)報我委質安處,聯系人:曹馳,聯系電話:89180545,QQ:18728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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