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2018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2018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號:甬建發〔2018〕58號
各區縣(市)、管委會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市安質總站(建管處)、監察支隊,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強化紅線意識,繼續深入推進“三個體系、一個能力”建設,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行業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主管部門監管責任,有效防范和減少事故發生,實現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生產經營活動死亡率“三下降”的目標,根據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現狀及本年度工作部署,我委制定了《2018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8年5月8日
2018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根據省建設廳《2018年全省建設系統安全生產工作要點》要求,結合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現狀及本年度工作部署,現制定2018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 、工作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活動,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安全生產監管,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健全隱患排查治理監管機制,全面排查治理建筑施工安全隱患和薄弱環節,認真解決重點環節的突出問題,大力消除安全隱患,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有效遏制和防范一般安全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為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二、排查治理范圍及內容
(一)排查治理范圍: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二)排查治理內容:
1、隱患排查治理、重大隱患風險評估和監控及報告等工作制度建立情況,隱患排查、登記、評估、報告、監控、治理的全過程記錄和閉環管理情況;
2、建設工程法定基本程序履行情況;
3、施工安全法規、標準規范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包括工程各方主體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和落實情況,建筑領導帶班制度的貫徹執行,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總監工程師等關鍵管理人員到崗并履職情況;
4、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包括安全生產設施設備購置、安全教育培訓投入等情況;
5、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情況,包括現場使用的大型機械設備(包括塔吊、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等)進場備案、安拆方案編制審批審核、檢查驗收、安全監測檢驗、使用和維修保養情況,模板支撐系統、腳手架、深基坑、高處作業等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專家論證、審核、審批、交底及驗收使用等情況;
6、安全教育培訓落實情況, 包括“三類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和生產一線職工(農民工)的教育培訓落實情況,“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7、應急救援工作開展情況,包括應急救援預案制訂完善、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等;
8、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檢查和整改落實情況,包括“三寶、四口、五臨邊”的安全防護情況以及安全帽、安全帶和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的采購、查驗、使用情況,施工人員居住工棚、臨時設施存在隱患的排查,臨時活動房搭設及驗收使用情況;
9、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情況,包括施工區域、生活區域、材料堆放區域等火災防范情況,施工現場用火用電制度落實情況,工地施工材料、易燃易爆物品堆放、使用管理情況,消防通道、施工現場、生活區域等消防設施有效配備情況;
10、平安工地建設情況,包括“平安工地”創建計劃及落實情況,發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情況,發生因工程質量問題、農民工工資拖欠引起的集體越級上訪事件情況,施工標準化推進情況,施工現場管理制度、規章制度執行情況。
11、事故報告和處理情況,包括企業事故調查處理制度建立情況,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追究和處理情況等。
三、時間安排
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積極動員部署階段(5月15日之前)。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企業要結合本地實際和工作安排,分析安全生產現狀,制定針對“隱患排查治理”具體的、可操作的工作方案,明確各相關部門的工作責任,廣泛動員,統一認識,周密部署,要求通知到每個單位,每個工地。
(二)全面排查治理階段(5月15日至11月15日)。采取企業全面自查自糾和監管部門重點抽查督查相結合的方式。
1、自查自糾。全市所有在建工程每月由建設單位牽頭,組織施工、監理及起重機械安拆單位等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立即進行整改,如一時無法整改的必須暫停施工,并定人、定時、定措施落實整改。
2、監督檢查。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在企業自查自糾的基礎上進行重點抽查督查,應對有正處于深基坑、高大支模以及建筑起重機械安拆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施工作業階段的工程進行全數檢查,對不按時上報排查表的以及在日常監管過程中現場管理混亂安全隱患嚴重的建筑工程項目進行重點抽查。我委將對全市隱患排查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三)精心總結提高階段(11月15日至12月10日)。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對本地區開展建筑施工隱患排查治理活動進行全面總結,檢查評估建筑施工隱患排查治理活動的實際效果,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完善管理制度,鞏固排查治理成果,并形成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總結報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為加強對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市住建委建筑施工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沈浩總工擔任,成員由委質安處、市場處和市安質總站(建管處)、監察支隊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質安處。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企業要強化紅線意識,始終堅持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生命為代價的紅線。要從思想和行動上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精心安排,認真部署,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隱患排查的重點、步驟、要求和保障措施,認真組織實施。要按照“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各個環節的責任。
(二)加大力度,強化監管。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大對現場的監督管理力度,采取高強度、大頻率的監督檢查,對施工現場是否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是否落實隱患排查整治各項措施進行檢查,要嚴格督促施工企業、監理企業按標準施工、按規范監理,堅決制止憑經驗施工、按土辦法操作。要在強化現場監督檢查的同時,加大對企業安全生產行為的督查力度,督促企業自覺履行安全生產法定義務。根據排查情況,發現安全隱患的,要堅持邊查邊改,發現一處,整改一處,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臺賬,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預案“五落實”。要嚴厲查處隱患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隱患的單位,確保所屬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做到有序、規范。
(三)注重實效,完善機制。牢固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的意識,進一步健全完善企業隱患排查自查機制和主管部門督查機制。嚴格落實企業的隱患排查治理主體責任,明確隱患排查整治內容和重點,指導和督促企業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重大隱患風險評估和監控及報告等工作制度。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企業、項目部要建立完善自查、自改、自報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體系,實現隱患排查、登記、評估、報告、監控、治理的全過程記錄和閉環管理。2018 年底前,建立安全重大風險排查日志制度、重大安全隱患報告制度和隱患有獎舉報制度。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總站要做好相關信息匯總和報送工作。在6月10日、9月10日、11月10日前,將本地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匯總表及年度總結報我委質安處,聯系人:曹馳,聯系電話:89180545,QQ:18728685。同時,在每季度末月25日前,及時將隱患排查治理信息錄入到“寧波市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信息平臺”。
![](/upload/images/2018052409272523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