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2019年度寧波市建筑工程揚塵綜合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市)、開發園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市建筑工程安質總站(建管處)、市政公用工程安質站、監察支隊,各有關單位:
為更好貫徹落實市委市府“六爭攻堅,三年攀高”行動決策部署,根據《關于印發2019年寧波市打贏藍天保衛戰工作計劃的通知》(甬大氣辦[2019]5號),切實做好我市建筑工地揚塵控制工作,改善城市空氣質量,現將《2019年度寧波市建筑工程揚塵綜合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9年4月24日
2019年度寧波市建筑工程揚塵綜合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為切實做好我市建筑工地揚塵控制工作,進一步改善城市空氣質量,根據《寧波市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控制管理(暫行)規定》(甬政辦發〔2010〕238號)和《關于印發2019年寧波市打贏藍天保衛戰工作計劃的通知》(甬大氣辦[2019]5號),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六爭攻堅,三年攀高”行動有關部署,貫徹落實《寧波市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控制管理(暫行)規定》,進一步加大建筑工地施工揚塵治理力度,改善城市空氣質量,打打贏藍天保衛戰市,推進國家文明城市創建,促進我市人居環境的持續改善。
(二)整治范圍: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含城市軌道交通工程)。
(三)控制指標:
(1)施工現場沿工地四周設置連續圍擋100%;
(2)外腳手架密目式安全網安裝率100%;
(3)施工現場的水泥、砂石等易產生揚塵的建筑材料應入庫、入池,遮蓋率100%;
(4)施工現場主要道路硬化率100%;
(5)施工現場余土及建筑垃圾等集中堆放,采取固化、覆蓋、綠化等措施落實率100%;
(6)施工現場出場車輛沖洗設施及沖洗制度落實率100%;
(7)建筑渣土等運輸車輛出場密閉率100%;
(8)施工現場主出入口處標牌設置率100%。
二、工作內容
(一)開展建筑工地揚塵控制重點提升行動
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及工程項目部要認真細化施工各階段揚塵控制措施,抓好揚塵控制專項方案編審、建筑渣土(垃圾)清運、進出車輛沖洗、材料堆放遮蓋等控制環節,在全面貫徹落實《寧波市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控制管理(暫行)規定》的基礎上,重點做好揚塵控制三大提升行動。
1、實施基礎施工階段揚塵控制提升行動。建筑渣土運輸車輛在駛出建筑工地之前,必須采取封閉措施,防止渣土在運輸過程中沿途拋、撒、滴、漏,污染周邊環境;工地出入口應設置車輛沖洗池,配備高壓沖洗設備,沖洗池四周必須設置排水溝和兩級沉淀池,運輸車輛必須沖洗干凈后方可出場,并建立車輛沖洗臺帳。
2、實施裝修施工階段揚塵控制提升行動。樓層內的建筑垃圾等物料,必須采用相應容器垂直清運或管道清運,嚴禁凌空拋擲和亂倒亂卸,同時,施工現場余土及建筑垃圾等不能及時清運的,必須集中堆放并采取固化、覆蓋、綠化等措施;施工現場的水泥、砂石等易產生揚塵的建筑材料應入庫、入池,并根據施工情況及時遮蓋,防治產生揚塵;外腳手架拆除時應當采取灑水等防塵措施,禁止拍抖密目網造成揚塵。
3、實施揚塵控制措施和專項方案編審提升行動。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當針對工程特點和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制定完善的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控制措施。施工單位應當編制施工現場揚塵控制專項方案,并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后實施,監理單位應當督促施工單位嚴格落實施工現場揚塵控制各項措施。
(二)開展揚塵控制“樹標桿、學標桿”示范行動
各地、各單位在加強揚塵控制監管的同時,要開展揚塵控制“樹標桿、學標桿”示范行動。通過建立標桿、樹立典型,以揚塵控制標桿工地為引領,通過現場觀摩會、交流研討會等形式,宣傳、推廣揚塵控制先進經驗和先進施工工藝,以點帶面,促進全市建筑工地揚塵控制水平不斷提高。各地應根據區域內工程數量,確定1-2個標桿工地,我局將適時組織開展全市房屋建筑工地揚塵控制“樹標桿,學標桿”現場觀摩活動。
(三)落實揚塵在線監測和文明施工視頻監控措施
加強施工現場揚塵動態監管力度,提高監管效能,推進安裝工地揚塵在線監測,并與當地主管部門聯網;推進安裝文明施工視頻監控措施,并與當地住建部門聯網。各地各單位結合實際,指導施工企業和項目部具體實施。創建標化工地的工程項目,必須安裝揚塵在線監測及視頻監控,未安裝的工程項目,不予進行現場考評;2020年1月起,各區縣(市)中心城區范圍內5000平方米或5000萬以上新開工工程安裝揚塵在線監測及視頻監控。
(四)實施秋冬季揚塵治理攻堅行動
對空氣污染高發的秋冬季,以減少施工揚塵為重點目標,通過增加噴灑,減少土石方作業等方式,狠抓施工現場空氣環境防治,打好秋冬季揚塵治理攻堅戰。根據重污染天氣預警,及時啟動重污染天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應急減排措施,減少重污染天氣出現次數,共同提升人民的藍天幸福感。
三、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30日前)
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確定工作任務、重點區域和針對性措施,明確工作職責、工作步驟和工作要求,切實將揚塵綜合整治專項行動要求貫徹落實到企業、項目部和作業人員。
(二)集中整治階段(5月1日至11月15日)
各建設、施工、監理企業和項目部根據《寧波市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控制管理(暫行)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達不到標準或本方案規定控制指標的,必須立即進行整改,并將自查整改記錄整理匯總,留存在項目部備查。
各地、各單位要結合日常安全監督工作,對處于基礎施工階段、裝修施工階段的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控制情況進行全數排查整治,對處于主體施工階段的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控制情況進行重點抽查。要對企業開展自查自糾情況進行復核檢查,對于揚塵控制不達標的建筑工地,要責令停工整改,直至達標后方可繼續施工。市住建局將對全市房屋建筑工地揚塵綜合整治情況進行不定期督查,推動專項行動深入開展,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三)總結提高階段(11月15日-12月15日)
各地、各單位總結開展揚塵綜合整治情況,并對綜合整治中表現突出的部門、企業及工程項目部進行表彰,對表現較差的部門、企業及工程項目部進行通報批評。積極探索建立建筑工地揚塵控制長效機制,督促相關責任主體進一步完善制度措施,確保各項控制指標落實到位,進一步鞏固和提高綜合整治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單位要積極響應“六爭攻堅,三年攀高”的號召,高度重視建筑工地揚塵綜合整治專項行動,充分認識揚塵控制的必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揚塵綜合整治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強化責任落實。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要切實落實建設工地揚塵控制主體責任。建設單位對建筑工地揚塵控制工作負總責,開工前應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制定完善的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控制措施,開工后應及時支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并督促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落實揚塵控制措施;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的揚塵控制負主體責任,認真落實施工現場揚塵控制措施,保證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顚S茫龊脫P塵防治工作臺賬:進出車輛沖洗臺賬、施工現場清理臺賬、外架清理、樓層清理、露土砂石覆蓋等臺賬資料以及揚塵防治有關的照片影像資料;監理單位對施工現場揚塵控制負監理責任,督促施工單位在各個施工環節和施工現場嚴格執行各項揚塵控制措施。
(三)強化監督執法力度。各地、各單位要加大對建筑工地揚塵控制的檢查力度,對于施工現場管理混亂、揚塵污染嚴重、未落實或未達到揚塵控制指標的,必須責令立即停工整改;對于責令停工整改后仍治理不力的建筑工程參建各方責任主體,要實施行政處罰并進行重點監管,同時與評優評獎、信用評價、市場準入等相掛鉤。
(四)提高揚塵防治科學水平。一是鼓勵、支持工程參建單位研究開發綠色環保施工技術,使用先進的工藝和設備,提高施工工藝,推行預制成品或半成品,減少現場攪拌、加工等環節,努力控制建筑施工揚塵對大氣造成的污染。二是強化施工現場在線監控系統,大力提高揚塵防治和管理的科學化水平。